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江初)2017年,德钦县统筹兼顾,全力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为了扎实开展好河长制工作,德钦县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德钦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落实好党政领导负责制,2017年6月14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并下发了《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钦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德办通[2017]42号),成立了以州委副书记、德钦县委书记为组长,德钦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德钦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德钦县把河长制机构建设作为河长制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已完成专职河长制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相关工作。 完成抓好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及出台工作。德钦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文下发了《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字[2017]6号)。2017年7月20日前,全县8个乡镇实施方案己全部出台。7月19日,召开了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行全县河长制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积极推进河长制基础工作。抓好数据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河湖库渠分级分类名录编制工作,按照省河长办要求,完善了37个县级、68个乡镇级、106个村级河湖库渠名录编制工作。已编制出台了《德钦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及德钦县实施河长制六项制度。积极推进一河湖库(渠)一策、一河湖库(渠)一台帐建立工作,初步完成了调研及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抓紧开展河长手册、河长制公示牌制作及安装工作。德钦县河长办积极编制全县河长手册,按照省水利厅《关于竖立河长公示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州河长办制定的公示牌规格、尺寸、内容、材料、样式等规范要求,做好全县河长公示牌的制作安装工作,并于2017年11月20日以前,全面完成县级河长公示牌的安装工作。 根据《德钦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河(湖、库、渠)长巡河调研工作的通知》(德河长办发〔2017〕1号)文件要求,在,2017年9月2日前完成了全县河长制推行以来的第一轮巡查工作,完成了县级37次、乡(镇)级108次、村(社区)级185次(河、湖、库)的巡查工作,完成县级河长巡查调研报告37份,县级河长巡查记录表37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