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论认真学习贯彻州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 ● 香格里拉网评论员 州委八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设美丽迪庆为目标,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此前的州委八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建成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意见》,对迪庆生态文明建设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州委、州政府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全面抓好全州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这是州委对州情的再认识再深化,是我州勇当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战略部署。 “生态是迪庆的立州之本、发展之基和民生所系,没有良好的生态,就没有迪庆的未来。”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州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州委全会精神,肩负起把迪庆建成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 迪庆是生态环境脆弱区,曾遭受毁林开荒、森工企业过度开采,成片的原始森林被砍伐,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上世纪90年代末,国家果断实施天然林禁伐政策。州委、州政府令行禁止,封山育林,实施天保工程,破解环境保护和生态重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保护了迪庆青山绿水。“十一五”时期,把“生态立州”作为迪庆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之首,提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发展思路,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新迪庆。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对云南省提出了“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新要求。全州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部署上来,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作为衡量践行“四个意识”和向党中央看齐的一把尺子,把保护和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一项党性担当、神圣使命、光荣职责、纪律约束。 首先,要对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 其次,要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清晰的思路和举措。 第三,要提振精气神,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时代精神,提高站位,勇于担当。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全州人民负责,对迪庆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脚踏实地、自觉主动、求真务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作出贡献,为建设世界的香格里拉,造福迪庆子孙后代筑牢生态基础,担当好时代责任。 第四,要创新举措、真抓实干,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提升作为实施生态立州、建设美丽迪庆的前提基础,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到实处。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更加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从源头保护好水、土壤、大气等生态环境,实施好“蓝天行动”“青山行动”“绿水行动”“净土行动”,加快城乡生产生活“三污”治理,提升环境承载力,全面抓好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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