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 全力维护迪庆和谐稳定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7 10:39:26

——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工作综述

央金拉姆

2017年,迪庆州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新成效。

充分履职 服务大局 全力维护藏区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2人,依法提起公诉274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加“打击整治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等各类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22件44人,不起诉28件47人,其中,情节轻微不起诉16件20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1件26人。

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9件2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件10人,件数同比增长28.6%,人数同比增长42.9%,渎职侵权案件10件10人,件数、人数同比增长42.9%,移送审查起诉19件20人。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警示教育99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75件。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预防工作,与丽香高速公路项目部、丽香铁路项目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点”及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州公路局、供电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开展检企共建活动。

着力推进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集中力量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面探索“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措施,促进生态修复。对12起违法采砂、采石、滥砍滥伐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案件予以立案,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扎实开展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在“3·14”、虫草季、松茸季、州庆、移民搬迁等敏感节点和重点时段,全力参与到州委统一组织的“千促”“三村七进一行动”、州庆维稳安保及其他维稳工作组,深入千家万户、田间地头、寺院僧舍,采取藏区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

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共受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及情况反映35批次78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发放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金11.5万元。对多次上访有正当理由的一些案件启动重新审查程序,对无正当理由缠访案件认真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加强举报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开展法律咨询130余人次。

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共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8件10人,提起公诉6件7人,未成年人案件判处轻缓刑的比率大大下降。在州院、香格里拉市院、维西县院成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4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举办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强化监督 规范司法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14人,撤案2件2人,纠正漏诉13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1份。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抗诉案件3件,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89人,发出纠正审理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5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4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同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件,发现不当提出纠正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外执行活动违法24件。与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财产刑执行工作的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了转发、推介。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2017年,专题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州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评议庭审6件次。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对413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提供律师阅卷13件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公开法律文书223份、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16条,对符合信息公开条件的案件公开率达100%。

强化管理 从严治检 坚持不懈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牢把握思想建党这一根本,狠抓领导班子和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锤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按期交纳党费等制度,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和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有针对性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党建责任制的有效落实。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集中学习12次,专题讨论8次,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素养及领导能力。

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120余人次、组织全州140余名检察人员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全员培训。加强州院中层干部建设,选拔了6名处级干部。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意见,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活动。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开展警示教育10次,廉政谈话68人次,使抓作风、管作风、讲作风成为常态,形成习惯,机关纪律作风明显转变。持续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检查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三公经费”支出比例逐年下降。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