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办发电〔2017〕161号)规定,州委各考核组完成了对两县一市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及州直部门在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 经综合考评,拟定维西县、州委组织部、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工商业联合会、州红十字会为优秀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1月9日至1月15日。如发现或掌握以上单位有不适宜评定优秀等次的情况,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州纪委监察委员会如实反映,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举报电话:0887-8896761,0887-8224585 来信地址: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8号(州委大院) 迪庆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