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22日迪庆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香格里拉市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迪庆藏族自治州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书面);批准迪庆藏族自治州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州级财政预算;4.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迪庆藏族自治州出席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选举迪庆藏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9.选举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0.选举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