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显成效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29 10:19:56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施学群) 自2016年7月迪庆州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州中院和各级法院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各项司法改革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迪庆两级法院包括州中级人民法院、香格里拉市法院,德钦县、维西县法院,下设8个基层法庭。迪庆中院、香格里拉市法院被列为全省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德钦县法院、维西县法院被列为全省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截至目前,全州法院有政法编制干警192人、工勤编制干警18人。

自确定为试点法院以来,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藏区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司法改革试点全过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实现思想工作全覆盖和队伍总体稳定。

严格把关,稳妥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各院制定《入额法官初选实施细则》,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核考试、择优原则,全面考核参加初选人员的德才表现,突出考核司法能力、办案业绩、职业操守等。全州两级四院通过全省第二批、第三批法官入额遴选,共计选出71名入额法官。

在司法改革中,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整合人力资源配置,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在保持原有的庭室结构不变的基础上,设民事行政审判、刑事审判、执行警务、综合服务、审判业务监督、人事管理六个团队。对审判执行业务、党政综合事务实行“扁平化、团队制”管理改革。

各院司改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上级法院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多项保障制度。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明确承办法官、合议庭职责和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方式,突出承办法官、合议庭独立行使裁判权,相应改革裁判文书签署机制。从制度上明确入额法官应当办案,院长、副院长每年办案数量根据其承担的审判管理监督事务和行政事务工作量,参照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量合理确定。

2017年8月30日,在迪庆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职办案时,该案合议庭法官赵云川说,自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来,迪庆中院在落实院(庭)长办案方面已经实行常态化,院长带头承办疑难复杂重大案件,通过对案件的审理,缓解人少案多矛盾,对年轻法官进行传帮带,充分发挥院(庭)长在执法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审判质效,实现公平正义。参加庭审的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卢义颖认为,该案为法官、检察官办案起到了示范作用,也为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起到带头作用。

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根据云编办【2017】53号文件,迪庆两级法院机构人员编制上收省级统一管理。根据云高法政【2017】73号文件,领导干部提拔和补员审核工作,坚持省法院政治部审核,省委编办审编,州(市)、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审批的制度。自2017年1月起,财、物上划,迪庆两级法院干警工资也由省人社厅统一发放。

司法改革启动以来,全州法院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工作中,全州法院继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提高审判质效,继续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建设过硬藏区法院队伍,为迪庆藏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