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陈义)近年来,香格里拉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消防组织力量建设。 该市各乡(镇)、各部门加强消防组织力量建设,形成“一委一办三员”的乡镇消防工作组织构架。各乡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乡镇主要领导任主任、各站所负责人和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消防工作。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乡镇1名副职任办公室主任,配备1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工作。把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城镇体系规划,按照《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乡镇消防队标准》、《迪庆州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标准》要求,组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将专职消防队所需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配齐专职消防队员,补充消防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负责灭火救援和农村居民住宅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各乡镇建立车辆器材装备保养制度,明确专人定期对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加强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建立完善经费保障、人员招收配备、消防监督检查等机制,负责对列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条件不成熟的地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与派出所消防警组合并建设。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行政村、30户以上的自然村依托志愿消防队建立微型消防站,队员由村干部、党员骨干等组成,主要负责所在地火灾扑救、防火巡查和走访宣传。明确村委会主任为本村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依托驻村干部、村级警务助理(驻村民警)、治保员、护林员和计生宣传员等成立村委会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有条件的地方招收1-2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明确村民小组长在消防工作中的职责,依托村民小组成立志愿消防队,设置消防协管员。村委会、村民小组负责组织力量开展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