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勇) 9月28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执法情况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迪庆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方案的报告以及《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 受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顾琨委托,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普鲁华主持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武、杨建华、余桂芬,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全州针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深入,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预算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地方政府依法理财意识和干部学法、懂法、用法意识。贯彻实施预算法初见成效,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逐步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序推进,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得到加强,审计的监督作用得到发挥。在今后工作中,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预算法及条例的宣传,建立完整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政府配套制度建设。各级人大要加强和改进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全力推进我州预算管理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会议指出,随着香格里拉市发展需要,为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营造文明和谐、生态宜居、安全有序的高原城市环境,制定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十分迫切和必要。州人民政府深入调研、认真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州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形成的《条例(草案)》,结构合理,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会议原则同意并要求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副州长和丽萍,州检察院检察长王凯石,州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