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整治是我省旅游产业自我革新、自我革命的一个过程,需要我们不断改革创新、完善措施。”在9月29日举行的云南省旅游新闻发布会上,省旅发委党组书记、主任余繁这样表示。 当天新闻发布会上,除了推出旅行社经营行为和导游服务两项评价办法外,省旅发委还公布了即将实施的五个涉旅改革方案,即:《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改革方案》《云南省旅游景区协会改革方案》《云南省旅游饭店行业协会改革方案》《云南省旅行社协会改革方案》以及《云南省导游协会组建方案》,五个方案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省旅发委党组书记、主任余繁表示,今年以来,云南一方面集中力量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同时,也在全力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此次推出的五个改革方案,就属于涉旅协会方面的管理体制改革。 五个方案包括了工作目标、组织构架、治理机制、职能建设、扶持措施和工作步骤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完善组织架构、治理机制和职能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机制,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措施,把不适合政府部门开展的部分管理事项交由旅游协会行业自律性管理转变。 据介绍,五个方案的出台,是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精神,以及《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要求,充分结合云南省旅游行业协会现状,特别是针对行业协会在全域旅游背景下协会会员覆盖面不够广、协会作用发挥不足等情况,把“协会脱钩改革与协会转型改革”结合起来研究制定的。 政府与协会脱钩后,之前省旅发委承担的旅游要素企业等级评定和复核、导游评价等非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将移交旅游行业协会。 同时,为支持旅游协会运行,旅游部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事项,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旅游协会购买服务。(云南网 记者 韩焕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