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城区临街各单位、商户及广大市民: 为迎接迪庆藏族自治州建州60周年庆典,充分发挥夜景灯光亮化的整体效益,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巩固加强已有亮化成果,以焕然一新的城市面貌迎接建州60周年,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近期内对香格里拉城区所有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实施夜景灯光亮化提升工程,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亮化范围 本次亮化的范围包括长征路、池慈卡街、香巴拉大道、康珠大道、建塘路、格咱路、阳塘路、昌都路、康定路、仁安路、尼旺路等所有城区主次干道沿路两侧建筑物。 二、时间要求 此次夜景灯光亮化提升工作务必于2017年8月30日前完工,施工期间安全及质量由各单位自行负责。2017年8月31日-9月6日,由州庆办、州住建局、州规划局和香格里拉市住建、规划及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组成亮化验收组对各单位亮化成果进行验收。 三、建设要求 (一)科学编制夜景亮化提升方案。各单位和临街建筑物业主要聘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机构,结合建筑结构提出科学合理的亮化提升方案,方案要注重光和影的协调,规范景观照明表现手法和亮度标准,使城市夜景灯光明暗有序,要注重色彩的统一性,夜景亮化主基调为黄光和暖红光,严格控制和提升改造现有霓虹效果多彩变化光的应用,努力营造宁静、悦目、祥和的城市夜空。 (二)充分体现民族文化特色。在鼓励和推广使用新技术、绿色照明的同时,在亮化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民族文化特色,要将亮化提升与城市外立面包装充分结合起来,将建筑物的民族文化元素充分展现出来,营造特色鲜明、能够体现独特历史韵味和文化特色的夜间景观。 (三)充分借鉴过去亮化工作中的经验。城区主干道临街的党政机关、宾馆、酒店、民房、高层建筑等各类建筑物在开展灯光亮化工作时,要充分借鉴和学习都吉尼咪酒店、香格里拉大剧院、坛城文博中心及安信酒店等已经建成的建筑灯光亮化效果,在原有亮化设施基础上整旧建新、提档升级,建立重要标志性建筑节点、城市轴线和沿街立面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亮化系统,营造一个风格多样、层次分明、动静结合、独具特色的城区亮化景观。 (四)多渠道投资建设。主城区夜景观亮化工作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谁的区域谁亮化、谁的产权谁亮化”的原则组织落实,主城区夜景观亮化建设的建筑物,其业主是亮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建筑物产权关系为共有的,主要产权单位或主管单位为责任主体和牵头单位。 (五)加强管理维护。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持景观灯光设施的完整、功能良好和容貌整洁,保障安全运行和使用,对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陈旧以及设施损坏的,应及时清洗、修复、更新。 各单位在亮化工作实施过程中,涉及技术咨询的,可向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 咨询电话,15758488188。 特此通告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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