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林业厅的安排部署,迪庆州从1998年9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停止划拨林区,停止一切商品性木材采伐,把“森老虎”请下山,启动天然林保护试点。2000年迪庆全面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为更好地实施这项庞大、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我州多措并举,共同施力,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机遇,奋发图强,积极探索。通过一系列生态工程的实施,恢复并保护了森林资源。 多措并举助力“天保” 组织成立领导机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思路。根据国家实施天保工程的指导思想和需要,州政府决定撤销森工企业建制,先后制定出台《迪庆州森工企业转产项目及人员分流方案》《迪庆州组建国有林场实施方案》《迪庆州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迪庆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迪庆州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迪庆州森林资源管理办法》等规章,使我州天然林保护工程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及时调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确立“生态立州、文化兴州、产业强州、和谐安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林业由过去的财政支柱产业调整为重要的基础产业,实现迪庆林业建设和经济发展目标的重大转变。 层层落实天然林管护责任制。从2000年起,全州154.63万公顷天然林管护任务落实到各工程县、各国有林场,对森林管护实行“层层落实、各负其责、分片管理、承包管护”的办法,层层签定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责任状,实行森林防火、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森林资源培育的承包管护责任制,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林班、小班,管护绩效与经济利益挂钩,奖惩分明。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树有人看。森工企业人员实现由砍树人向护林人、种树人的转变。2017年,我州利用国有森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护林员选聘等项目,通过规范机制、精准到村,规范管理、精准到户,规范权责、精准到人的“三规范三精准”,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开发林下资源,发展非木质产业。近年来,我州天保工程区通过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促进了林下资源的增长,林下资源和林产业开发正成为迪庆州新兴产业。龙头企业逐步建立,企业和协会的发展,进一步拓宽林业发展途径,增强林业发展后劲,为全州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增加新力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林下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林区群众增收的新亮点。 筑起绿色生态屏障 我州实施天保工程以来,经过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工程取得一定成绩。森林管护实施方案核定数为2319.5万亩,实际管护面积2583万亩。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公益林建设项目人工造林15.69万亩、封山育林48.94万亩、飞播造林155.75万亩。1998年至2009年国家下达迪庆人工造林计划为13.28万亩,实际完成14.03万亩;封山育林计划114.95万亩,实际完成144.16万亩;飞播造林计划47.7万亩,实际完成18.49万亩。由于飞播造林面积难以落实,29.21万亩飞播造林计划调整为封山育林实施。建设完成香格里拉、德钦和维西天保中心苗圃。 生态效益显著,森林资源明显增加,林木质量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目前,全州活立木蓄积量增加到24129.6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工程实施前的65.4%增加到73.9%,净增8.5个百分点。森林植被得以恢复,水土流失得到控制,自然灾害减少,生态环境改善,水资源数量增加。滇金丝猴、黑颈鹤、云南红豆杉、云南榧树、光叶珙桐等一些珍稀动植物种群和数量明显增加,为云南及江河下游地区构建起一个良好的生态安全屏障。 我州依托森林资源,大力实施以生态旅游为主的“二次创业”。通过招商引资等手段,加大生态旅游开发力度,全面推进旅游产业的提质增效。目前,以普达措、梅里雪山、巴拉格宗、滇金丝猴国家公园等景区为代表的森林生态旅游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林区群众从旅游开发项目中得到实惠,实现林区经济的成功转型。 我州采取分流安置森工企业职工、妥善解决森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落实森工企业职工“四项保险”等措施,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林区安定团结和长治久安,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基础设施、加强管护能力,促进工程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工程管理人员和森林管护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目前,全州上下生态意识逐步增强,保护氛围已经形成。(文/王蔚 扎史玉追 杨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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