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云南省沿边行政村群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启动仪式在昆明举行,这是以“远离贫困,从一份保障开始”为主题的7·8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的重要部分。 为把中央和省脱贫攻坚任务落到实处,巩固提升对沿边群众的扶持成效,防范和缓解沿边一线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等急难困苦,在总结和继续实施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保障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保险受益和覆盖的范围向边境一线倾斜,由省民族宗教委牵头,省财政厅和云南保监局配合,在全力推进《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3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同时,为列入沿边3年行动计划中的373个沿边行政村各族群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扣除原来已经享受政策的68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有305个沿边行政村全部在册户籍群众约81.2万人。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主要针对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导致的死亡或残疾给予保险金赔偿。经过政府招投标程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为主承保,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为共保体,3家保险公司共同为81.2万沿边各族群众提供保险保障服务,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保费补助,最高赔付金额为每人12.5万元,保险已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生效。(云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