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赵丹)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我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每半年开展“吃空饷”人员清理核查工作,对本单位发放工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每半年应将自查情况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逐级上报。必要时对没有按规定时间内整改的,予以曝光。加快“吃空饷”清理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 《通知》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分为单位“吃空饷”和个人“吃空饷”两种类型。单位“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个人“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主要包括: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