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2017年高考已结束,迪庆州教育局向您和孩子的孜孜付出表示感谢和慰问,预祝全体考生取得理想成绩,继续深造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今年,迪庆州教育局多方争取多种助学政策,现将这些政策规定和申请办法介绍给您,希望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认真了解这些资助政策,让勤奋好学的孩子和家庭受益。 同时我们希望莘莘学子在享受国家助学政策的同时,大力宣传国家助学政策,关心和支持资助工作。衷心希望各位家长把助学金用到孩子的学习、生活中,培养孩子不畏艰苦、勇于进取的良好品质,让他们刻苦学习,报效祖国,回报家庭,感恩社会,做一个新世纪创新人才。具体助学政策为: 一、迪庆藏区大学生精准资助 (一)政策依据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发﹝2016﹞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云发﹝2015﹞38)文件。 (二)资助对象及标准 1.对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或本科的我州“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9个少数民族)。 2.对考入本科院校的迪庆藏区贫困大学生,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资助。 3.通过省级评审的享受2016年迪庆藏区优秀贫困大学生精准资助在校就读大学生,在本科就读期间可以继续申请资助政策。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具有本州户籍。 (2)考入高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3)申请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4)往年享受我州精准资助的在校就读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励或助学资格:①退学者;②有违纪被学校处分或违法者;③相关材料弄虚作假者;④其他情形。 (5)实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普通高校国防生、免费医学定向类、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免费生,不纳入本精准资助范围。 2.申请所需材料 当年考取大学的新生,于当年9月10日前,向学籍所在高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报及提交如下材料: (1)迪庆藏区优秀贫困大学生精准资助申请表; (2)迪庆藏区优秀贫困大学生精准资助申请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迪庆藏区优秀贫困大学生精准资助学生认定申请表; (4)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户口本、低保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通过省级评审的享受2016年迪庆藏区优秀贫困大学生精准资助在校就读大学生,于每年9月10日前向原提出申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证明其在校表现的《迪庆藏区贫困大学生精准资助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和考试成绩单。 3.申请办理程序 (1)在我州高中学校就读且符合上述精准资助政策的高三毕业生,统一到本人学籍所在地高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2)在州外高中学校就读且符合上述精准资助政策的高三毕业生,到州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 4.审批程序 (1)“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县一级扶贫部门盖章确认; (2)农村户口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到县一级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3)经扶贫部门、民政部门确认后,交县一级教育部门审核盖章; (4)经县一级教育部门确认后,再交由申请学生学籍所在地高中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各学校藏区优秀贫困大学生精准资助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初审后,由学校提交州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5)州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后,提交省学生资助中心终审。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专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特困户和城市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10)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三)贷款用途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四)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为1000到12000之间的整数,且个位数和十位数必须是零。贷款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还贷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日为9月20日。 (六)申请办理程序 1.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各自高中学校进行预申请系统操作,免去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程序,直接到县教育局办理。 3.没有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其申请办理程序为: 三、各种优惠招生政策解读 (一)“国家、高校、地方”三大专项计划政策解读 1.三大专项计划实施意义 三大专项计划是指: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专项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是促进高等教育结构调整以及学域和城乡入学机会更加公平的重要措施,对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引导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健康发展和支持贫困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是为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比例的重要举措。 2.报考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具有我州连续三年以上户籍(于2014 年9 月1日以前转入)和迪庆三所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 (2)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具有我州农村区域连续三年以上农村户籍(于2014 年9 月1 日以前转入)和迪庆三所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区域的农村户籍的,均可报考。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只有通过了报名申请的考生,才能进行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专项计划只招应(往)届文、理科高中毕业生,不招三校生;报考受限的考生不得参加专项计划的报考。 3.鼓励措施 (1)我州所有专项计划招收的学生,毕业后如果自愿到我省25 个边境县和3 个藏区县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 年以上(含3 年)的,均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省内院校500 元,省外院校1000 元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一次性路费资助。项目资金由录取学校发放。 (二)迪庆专项计划政策解读 1.迪庆专项计划实施意义 为全面加快迪庆州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促进社会长治久安,2012年9月5日,省人民政府在香格里拉市召开加快迪庆州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其中对迪庆州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对加快人才培养等重要领域作出了重大部署。决定从2013年起,“安排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农业大学3所省内优质高校进行扶贫定向招生,每所学校安排50个专项招生计划指标,定向招收迪庆藏区参加高考达到三本分数线以上的学生,进行择优录取。” 2.报考条件 (1)申请就读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在迪庆州出生且户籍仍在迪庆州,报名、政审及体检等相关条件与当年普通高考学生一致。 (2)申请就读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填写《专项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由迪庆州招生办公室向院校提交申请就读学生的汇总表和资格审查表,作为学校录取学生附件,存入学生档案。 (3)由迪庆州招生办负责审核申请就读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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