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永基卓玛) 近日,记者从州卫计委获悉,去年我州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不断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有效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问题。 去年,我州继续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重点是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年度新农合筹资、补偿工作。随着新农合政策的加强,全州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74358人,参合率99.75%。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为540元。截至2016年10月底全州新农合筹资总额15312.9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66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292万元,农民个人缴费3292.3万元;新农合基金支出9563.75元,资金使用率为63%。全州参合农民受益607949人次,收益率221.58%。全州统a筹区域住院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到68.1%,住院实际补偿比为51.82%。全面启动大病保险工作,实现参合群众全覆盖。有655名参合农民得到大病保险补偿,在新农合基金补偿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偿医疗费用303.76万元。为建立健全大病保险的筹资、承办,管理和运行机制,实现城乡统筹、州市级统筹,全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已确定。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目前全州已开展以门诊总额预付为主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支付方式改革在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减轻农民就医负担,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促进医疗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强新农合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州对县每年开展2次工作督导、县对乡每年开展4次工作督导,乡对村每月开展一次月报表审核查对,并及时公示补偿情况,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新农合政策及大病补偿政策的实施,将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有力缓解农牧民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2017年1月份,根据国家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州级、三县市合管办完成与人社局医保中心机构整合工作,统一归入人社局管理。 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实现辖区内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按照国家、省卫计委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文件的要求,目前全州所有政府举办的县级公立医院(迪庆州人民医院、德钦县人民医院、维西县人民医院)已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除外,已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根据相关文件,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了诊查、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类项目价格,降低了利用仪器设备开展的检查治疗和检验类项目价格。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结合迪庆实际,州财政局会同州卫计委、发改委、人社局制定下发了《迪庆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管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切实维护了县级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改革县医院的人事分配制度,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坚持因事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坚决杜绝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五是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模式,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州、康复回基层”的目标。 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药品供应。目前全州29个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64个村卫生室100%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并实施零差率,州、县级医院配备20%、35%以上基本药物。2012年制定网络采购规划,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实施电子网络平台采购。全州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金额为3402万元,其中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金额1334万元、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采购金额为2068万元。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卫生院100%取消基药批零差价,让利于群众,降低就医成本,群众用药负担明显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