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女职工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1 11:32:52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永基卓玛 ) 自2012年4月28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州工会、妇联等部门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积极推动《特别规定》贯彻和落实,女职工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建立机制,持续深入。充实完善基层女工组织机构。五年来,全州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两个普遍”和“六有工会”建设为抓手,有效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全州基层工会组织覆盖单位1632家,会员39897人。其中,女职工会员18312人。畅通诉求渠道。我州妇联专设维权科,专门负责妇女信访接待。2016年,全州县市级以上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71件次,其中,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5件次,办结率及满意率均达100%。规范执法防范事故。以防范女职工事故为重点,一手抓源头控制,一手抓排查与治理。结合日常开展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专项检查和消防、交通等各类联合检查,加强对职业卫生特别是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检查。对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进行检查,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持续推进生育保险费率下调工作。做好生育保险工作,是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州参加生育保险共计31007人,生育保险全年基金收入500多万元,全年基金支出近900万元,州本级全年报销生育保险人数达300多人,报销金额近450万元。降低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过程中的风险及成本,为女职工生产生育提供了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我州于2015年出台《关于生育保险费率调整的通知》文件,生育保险从2015年10月1日起下调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费率由原来的0.5%调整为0.2%,企业单位费率由原来的1%调整到0.3%。缴费费率的下调为参保单位降低了生育保险缴费成本,推动了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激励更多的单位参保,更多的女职工被纳入到社会保障的体系中,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积极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工会网站、企业LED屏、广播、园区报等各类宣传阵地作用,以制作专题宣传展板、专题版报和黑板专栏等形式在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有关知识,提高知晓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在每年的女职工全会委员会上对各基层工会女工委员们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入手宣传普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及《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两癌”健康检查,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十二五”期间,累计培训安监人员200余人次,培训企业作业人员10000余人次。通过培训,有力地提升了企业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了广大女职工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州政府组织州工会、人社、妇联、安监、法制办等部门每年在“三八维权周”、维权月、“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节点,进机关、进社区、上街头,设置咨询点,邀请企业法律顾问现场给女职工进行《规定》有关条款的答疑解惑,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营造学习宣传《规定》、关爱保护女职工的浓厚氛围。“十二五”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0万余份,安全生产受教育人员达30余万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推动全州女职工劳动安全文化建设。

签订合同,加强监督。以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为抓手,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工会把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纳入全会整体工作之中,签约履行情况作为工会工作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全州有女职工的工会组织共698个,签订女职工专项劳动合同覆盖率达100%。其中,覆盖女职工16564人;企业女职工3857人;女农民工5632人。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