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干部 配强班子 近年来,德钦县委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培养、选拔、使用干部,执行《条例》不走样,扩大民主不放松,履行程序不变通,把一批对党忠诚、品德好、作风正、敢担当、既干净又干事、善团结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做到“五坚持”、严把“五关”、落实“五抓”,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用良好的用人导向引领干部艰苦奋斗、创先争优。 始终做到“五坚持”。始终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选人用人的第一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干部的政治头脑是否清醒,是否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是否具有公道正派的思想品行,是否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导向,真正把政治成熟、品德优良、作风务实、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在衡量干部政绩时,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既注重当前的工作成绩,又注重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成果;在衡量干部优劣时,把职务相同、工作性质相近的领导干部放在全县范围内横向比较、综合评价,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确保干部选准用好。坚持群众公认,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对民主推荐赞成票较少、群众公认度较低的,一般不列为考察对象。注重选拔长期在基层,立足岗位、不事张扬、勤奋工作的基层干部。坚持从干部的作风中考察了解干部,注重基层导向,主要是看干部有没有亲民的感情、务实的作风,有没有推动工作的魄力和抓落实的能力,特别是看干部处理突发事件、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涉及个人进退流转等关键时刻的表现,确立了工作在一线推进、干部在一线成长的用人导向。近两年,先后将15名县直部门中优秀年轻干部安排到乡镇任职,将52名长期在基层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干部提拔或安排到县直部门。2016年先后选派了38名有潜力,不同年龄阶段的干部到最基层、最艰苦的村任党总支书记,将37名在基层一线锻炼成熟、表现突出的总支书记提拔调整到乡镇或县直部门工作任职。坚持干部任用五湖四海原则,统筹考虑干部的民族、区域、年龄、性别等因素,加大交流力度,坚持好中选优,干部结构不断优化。目前,全县35岁以下的科级干部有189名,占全县科级干部总数的36%;妇女干部153名,占30%;非党干部60名,占11.5%,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根据省委、州委换届要求,公开选拔3名“三方面人员”充实到乡镇领导工作中,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 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始终严把“五关”。严把民主推荐关,坚持副科级以上拟任人选,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确定。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坚持省委组织部《关于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中进一步贯彻群众公认原则的暂行规定》或靠前的原则,既注重了民意,又避免了单纯以票取人的不良倾向。严把考察关,在干部考察中,采取个别座谈、经济责任审计、民意调查、查看现场、核实数据、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及分管领导意见等多层次的立体考察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和一般职工的意见,全面了解干部德才情况。严把酝酿关,凡每批干部拟任人选,在考察、讨论决定或决定前,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行充分酝酿,并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个别酝酿,交换意见。同时征求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进行酝酿。对政法系统和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还分别征求政法委和统战部门的意见进行酝酿,对酝酿中意见分歧较大的,不予上会,使干部酝酿工作做到了广泛、充分。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积极推行县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做到干部任免“三个不上会”:没有经过考察、征求意见的不上会,县委常委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每位常委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票决结果,最后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严把编制职数关,县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直坚持把好这道关口,建立全县科级领导职数台帐,使配备职数有据可依,一目了然。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职数按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执行。县直单位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有关规定执行。通过严格的职数控制,全县干部配备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始终落实“五抓”。抓社会监督,在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专门设立干部监督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多方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认真受理和及时核查,妥善处理。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重要问题,由县纪委和组织部联合进行调查。情况调查核实后,及时向来访人员反馈调查结果,努力做到取信于群众。实行干部任用特邀监督员制度,每年聘请3名监督员,加强对县委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切实拓宽了监督渠道。抓制度监督,制定德钦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干部监督信息沟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以及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进行整改,把“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落到了实处。抓工作创新,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干部队伍实际,连续三年开展了科级领导干部集中述职考评考核,让全县干部了解掌握乡镇主要领导和县直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品行。组织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县人大常委会集体宣誓,让每位领导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凡有主要领导工作变动的部门,在审计部门认真审计的基础上,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和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参加,在公正处现场公正下,让新任领导和原任领导实行规范工作交接,确保原任干部清白离任、新任干部明白上任。抓干部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整治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松懒散慢飘”等“四风”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重大事项报告、严肃机关作风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控制等制度规定,干部的为民意识、实干意识、奉献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机关作风的满意率达98%以上。抓日常管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的要求,坚持把干部日常管理作为党管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建立干部廉政日常谈话机制,通过预防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加大对干部日常的监督和提醒,把规范权力运行与强化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增强了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江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