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司通〔2016〕95号)的相关要求,经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程序规定,目前我州选任人民监督员14名,现进入公示阶段(公示名单附后),公示事宜通知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0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迪庆州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实名反映。 3、公示联系单位:迪庆州司法局 联系人:宋萍 电话:0887-8288013 17708878628 迪庆州司法局 2017年4月14日 迪庆州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