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按标准脱贫销号 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退出标准: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按当年国家公布的现价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达标情况:根据《迪庆藏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省级以来财政性资金到位43979.87万元。按照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测算标准,全县4864人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已超过2016年贫困标准线,达到7115元。 有安全稳定固定住房。退出标准:住房遮风避雨,房屋结构体系整体基本安全。达标情况:全县危房改造1443户,补助资金1530.64万元。涉及脱贫销号1054户贫困户的房屋结构体系整体安全,地基基础保护稳定,墙体完好,无明显裂缝和痕迹,住房能够遮风避雨。 适龄儿童就学得到保障。退出标准: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初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高中或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高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大学或职业技术院校教育。达标情况:涉及脱贫出列的12个乡村贫困户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没有辍学儿童。积极鼓励贫困学生就读高中和大中专院校,并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措施。 基本医疗有保障。退出标准: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参加大病统筹。达标情况:1054户4864人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参保率为100%。全部参加大病统筹,参保率100%。 社会养老有保障。退出标准: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保险。达标情况:全1054户家庭成员全部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为100%。 享受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帮扶。退出标准:得到易地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产业带动、教育帮扶、资产收益、就业培训、有序转移就业、金融扶持和生态扶持等一个以上资金项目帮扶。达标情况:2016年全县扶贫资金投入已达5.74亿元。对住房困难的农户,进行整组搬迁或插花安置,并给予10万和6万等不同标准的建房补助。12个村全部完成通村通组公路硬化等基础设施,较为集中的村组实施党员活动室和活动场所建设,对无能力隔整户给予0.8万元补助,每个贫困户至少扶持一项种养产业。扶贫项目人均受益8.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