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启动以来,德钦县按照国家和省州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和第一民生工程,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一系列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高起点谋划、超常规着力,举全县之力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到2018年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截至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乡(镇)4个,占全县乡(镇)总数的50%。贫困村31个,占行政村总数的73.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90户1039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38%,贫困发生率为21.82%。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德钦县委、县政府拿出一系列过硬举措,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县贫困人口从2013年5497户24427人减少到2016年的2290户10395人,减少3207户14032人。贫困发生率从36.2%下降到21.8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202元,提高到7115元,提高了1913元。特别是2016年,全县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思路新机制,切实做好“四抓四落实”工作,创新出一系列新做法、新经验,全县共有7个贫困村将贫困退出,1054户4864人将脱贫销号。 抓组织领导,扶贫责任全面落实 2015年8月以来,德钦县委召开10次专题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组织21次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和视频调度会议,部署和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调整充实以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由县委分管副书记兼任指挥长,下设12个专项工作组,研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措施办法,明确全县脱贫攻坚路线图、时间表、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担当,传导工作压力。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健全完善省州县乡村五级联动机制,全面实行县委常委包乡(镇)、县处级领导包村、乡科级领导包组、干部职工包户负责制,117个各级部门4368人挂联全县8个乡(镇)42个行政村,下派抓维稳促扶贫驻村工作队42支271名,帮助建阵地、挂战图、定规划、抓换届、促稳定,做到了工作力量全覆盖、无盲区。同时,各级派出单位积极发挥后盾作用,争取111个帮扶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870.81万元。严格执行《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试行)》,2016年,全县共正常调整和测评召回工作队员25名。 抓规划引领,攻坚设计高位落实 坚持规划先行,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结合县情,科学制订了《德钦县脱贫摘帽奔小康行动计划》(2016一2020)、《易地搬迁三年行动计划》(2016一2018)、《德钦县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和部门专项计划。研究制定《德钦县教育扶贫方案》《德钦县健康扶贫方案》《德钦县民政兜底方案》《德钦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和《德钦县易地搬迁民房建设贴息贷款实施细则》等精准扶贫专项施策方案,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整体工作。 抓精准施策,“六个一批”脱贫工程集中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以建档立卡为依据,以精准施策为导向,选准项目,整合力量,投资5.74亿元,深入实施“六个一批”脱贫工程。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稳步推进4大工程22个项目,补齐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短板”,推进通村通组公路硬化建设工程44个360.18公里,建设水利灌溉项目94件,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现贫困村10kv动力电全覆盖,积极实施通村光纤网络覆盖工程,实施170个村民小组组内户外道路硬化工程33.8万平方米,新建和修缮7个村委会办公大楼和59个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安装3517盏太阳能路灯和1054套太阳能热水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扶持贫困户牛282头、猪1844头、羊733只、鸡3480只、蜂200箱;推广种植青稞16921亩、葡萄123亩、核桃1.3万亩、油橄榄606亩、中药材15715亩、藜麦1500亩、食叶草1000亩等。同时,积极与云南白药集团等企业签订订单农业合作协议,保障群众有稳定的收益。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十三五”期间全县计划易地搬迁121个点2136户9831人。2016年,全县搬迁建设59个点,涉及778户341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8户2947人。目前,安置房建设基本完成,农户正在陆续搬迁入住。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天然林保护工程1.1万亩,退耕还林1.2万亩,退牧还草1万亩,全县共计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3191.14万元。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聘选587名为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发展教育脱贫一批,认真落实14年免费教育,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在省州对三本以上贫困学生给予5000元补助的基础上,全县228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大中专和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县级财政每年给予2000至3000元学费补助,2016年,全县共计投入补助资金586.65万元,计划一直补助至完成学业。举办技能培训38期,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146人次,转移就业749人。发展旅游脱贫一批,积极编制乡村旅游规划,推行“旅游+”模式,实施“1121”工程,加快全域旅游建设步伐,投入600多万元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投入7800万元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以雪山文化为主题,全方位、深层次挖掘德钦自然文化、生态文化、宗教文化、农耕文化内涵,讲好梅里雪山故事,传递好德钦声音,展示好德钦形象。通过旅游产业带动,进一步拓宽了贫困群众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持续实行城乡“三类”特困群众兜底保障,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目前,全县社会保障兜底720人。 抓执纪,严明脱贫攻坚纪律 坚持把严明纪律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工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健全完善监管、督查制度和机制,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脱贫攻坚责任落实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德钦县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紧盯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集中力量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确保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6年,全县共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12次、廉政谈话82人次。 抓特色,脱贫攻坚亮点频现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立足县情,围绕“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脱贫路子,初步形成一些特色亮点。 扶贫开发与民族示范创建融合推进。全县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培育,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统筹城乡发展,激发贫困群众致富能力,本着先行先试的担当精神,举全县之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引领建设,实现全县如期脱贫攻坚奔小康。 产业发展促进藏区小康社会建设。全县切实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举措,采取长短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动产业培育工作,贫困群众在产业发展中获得了稳定的收益。坚持群众主导。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结合市场需求,因地制宜,指导群众确定产业发展计划,政府根据计划帮助农户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奖代补。统一取消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对产业规模进行宏观调控,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广产业发展,比如,贫困户新推广1亩葡萄政府补助900元,1亩药材补助500元。新增1头猪,补助800元,出栏1头猪再奖励100元。新增1只鸡补助10元,出栏1只鸡奖励5元。并加强种养殖业的培训,提高病虫害防范水平,通过一系列激励机制提高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实现增收致富。强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州府所在地香格里拉挂牌成立德钦县劳务服务中心,对全县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和信息服务等工作,通过劳务输出,提高群众收入。 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同步建设同步推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县委、县政府统筹县域综合协调发展工作,把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摆在同样的位置,同步建设同步推进。2016年,全县集所有资源力量在推进7个贫困村建设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5个非贫困村建设工作,全面实施通村通组道路硬化、组内卫生路硬化、太阳能路灯建设、垃圾焚烧池建设、村组活动室建设和产业建设等。使这些村寨的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观,群众生产生活得到质的飞跃,生活更加幸福。 各项扶贫举措整体全面推进。强化生态富民工程,编制《德钦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587人。加快教育均衡发展,2016年,全县发放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1290.92万元,受益中小学生达4688人,发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78.8万元,受益学生达4835人。县级财政对2289名贫困大中专学生给予学费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稳步推进健康扶贫,全面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取消州县乡三级住院报销起线,提高住院报销比例5%,筛查因病致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97人,实施分类救治,其中,集中住院治疗20人、康复治疗565人。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易地搬迁工作的同时,加大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县级出台相关措施办法,对无能力建房贫困户每户给予10万元的建房补助,并帮助其建成入住。对无能力隔整的16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给予8000元的补助。 (江初 文/图) 落实贫困村贫困退出标准 贫困发生率。出列标准: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达标情况:7个贫困村通过易地搬迁、项目帮扶、产业帮扶、教育帮扶、健康帮扶等精准措施,贫困发生率均降至1%以内。 道路硬化到村。出列标准:县城、乡(镇)到行政村通硬化道路,且危险路段有防护措施。达标情况:县城到奔子栏村、书松村通二级油路,其他村通三级油路和水泥硬化道路;7个贫困村2016年新建通村通组公路硬化107.91公里,实施村内户外卫生路硬化17.34万平方米。 贫困村通电。出列标准:贫困村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达标情况:7个贫困村全部已通10千伏的动力电,贫困户户户通生产生活用电。 贫困村通广播电视。出列标准:贫困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达标情况: 7个贫困村所有贫困农户都有电视卫星信号接收机,至少有一台以上电视机,广播电视覆盖率已达100%。 贫困村通网络宽带。出列标准:网络宽带覆盖到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达标情况:7个村村委会、村卫生室和学校已实现网络全覆盖。 农村饮水有保障。出列标准:通自来水或饮水安全有保障,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达标情况:全县今年新建引水工程94件,7个贫困村已全面覆盖安饮项目,户户通自来水,饮水安全有保障,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 卫生室建设。出列标准:建有标准化农村卫生室,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达到1.2张,每千服务人员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达标情况: 7个贫困村共有7所村级卫生室,有农家村医12名,可提供常规村级医疗卫生保障服务。 公共活动场所。出列标准:行政村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达标情况:7个贫困村都有村级办公楼房、篮球场、农家书屋和会议室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有集体经济。 适龄儿童有学上。出列标准: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达标情况:7个贫困村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61%,初中毛入学率达112.2%。 按照贫困退出标准要求,经过全县范围三次检查验收,多次整改,全县1054户4864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退出销号标准要求。7个贫困村各项指标全部达标,达到贫困退出标准要求。通过自检自评,德钦县贫困人口自评分值为99分,贫困村退出自评分值为99.5分。 2017年,该县计划脱贫13个村,分别为7个贫困村:佛山乡的巴美、纳古、溜筒江,拖顶乡的洛沙、左力、洛玉、大村(普通农、念萨);6个非贫困村:升平镇的阿墩子、敦和,霞若乡的石茸、粗卡通,云岭乡的西当以及燕门乡的茨中村。该县要求,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和民生工程,严格贫困退出程序,坚决防止贫困人口“被脱贫”,对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出列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抓实贫困退出工作 德钦县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要求,2016年10月至12月全县分三批次开展县级验收工作,启动贫困退出相关程序。2017年1月21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全县2016年度贫困退出审核审定工作会议,严格审核审定,通过7个贫困村退出和4864贫困人口脱贫销号,会后在县电视台,居民聚居区进行公示公告,并进行了报备审批工作。 进一步完善贫困户信息资料。2016年,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云贫开发〔2016〕43号)和《迪庆州关于印发贫困农户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迪政办发〔2016〕51号)等文件要求,全县严格识别程序,对贫困状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进行再核实、再完善,逐户逐人核实认定在册贫困户和新申请贫困户,对已脱贫的进行销号,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剔除,对返贫和遗漏的及时纳入,对误录、错录的集中修改和完善,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情况实、底数清。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2290户10395人。 严格执行贫困退出程序。启动开展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摘帽出列工作,严格程序要求,全程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稳定实现脱贫出列。 贫困人口按标准脱贫销号 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退出标准: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按当年国家公布的现价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达标情况:根据《迪庆藏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省级以来财政性资金到位43979.87万元。按照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测算标准,全县4864人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已超过2016年贫困标准线,达到7115元。 有安全稳定固定住房。退出标准:住房遮风避雨,房屋结构体系整体基本安全。达标情况:全县危房改造1443户,补助资金1530.64万元。涉及脱贫销号1054户贫困户的房屋结构体系整体安全,地基基础保护稳定,墙体完好,无明显裂缝和痕迹,住房能够遮风避雨。 适龄儿童就学得到保障。退出标准: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初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高中或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高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大学或职业技术院校教育。达标情况:涉及脱贫出列的12个乡村贫困户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没有辍学儿童。积极鼓励贫困学生就读高中和大中专院校,并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措施。 基本医疗有保障。退出标准: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参加大病统筹。达标情况:1054户4864人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参保率为100%。全部参加大病统筹,参保率100%。 社会养老有保障。退出标准: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保险。达标情况:全1054户家庭成员全部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为100%。 享受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帮扶。退出标准:得到易地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产业带动、教育帮扶、资产收益、就业培训、有序转移就业、金融扶持和生态扶持等一个以上资金项目帮扶。达标情况:2016年全县扶贫资金投入已达5.74亿元。对住房困难的农户,进行整组搬迁或插花安置,并给予10万和6万等不同标准的建房补助。12个村全部完成通村通组公路硬化等基础设施,较为集中的村组实施党员活动室和活动场所建设,对无能力隔整户给予0.8万元补助,每个贫困户至少扶持一项种养产业。扶贫项目人均受益8.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