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实习记者 李玉芳 通讯员 余丰龙) 近年来,迪庆州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围绕“生态立州”战略和建设美丽迪庆目标,以健全完善全州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为根本任务,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配套完善、有序推进。 2015年,我州编制了《迪庆州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提出19个方面51项具体改革任务,促进迪庆可持续发展,争当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按照部署,我州颁布《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积极探索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开展迪庆州设置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改革;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出台《草原管理条例》《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依法保护环境。加大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加大对江河、水源区、天然林、湿地、草地、雪山的保护。深入开展“七彩云南香格里拉保护行动”;扎实推进“两江”上游国家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严守生态功能区规划红线,积极争取生态补偿支持;实行居民生活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完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大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 实施全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近期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实行排污许可,严格排污费征收标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开展空气质量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开展水体综合整治,强化重点流域水污染联合共治。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体系建设,减少各种面源污染。健全“12369”热线微信平台等环境举报、信访制度,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积极建设“数字环保”,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提升环境保护能力。2015年以来,我州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积极推进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停止审批新建小水电、矿产开发项目,守护好全州人民共有的绿色家园。 随着生态环保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今年我州将继续推动落实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举措,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速度,着力补齐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短板,谋划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措施,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