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王芹) 2016年,我州共支出5573.24万元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为全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重度精神病患者等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 城乡医疗救助由资助参合参保和“一站式”医疗救助构成。2016年,资助参合参保资金为2381.24万元。其中,香格里拉市988.35万元、德钦县383.98万元、维西县1008.91万元。 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仍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按照医疗救助“一站式”的政策规定给予救助。2016年,“一站式”累计救助20698人次,累计救助支出3192万元。其中,香格里拉市1054万元、德钦县771万元、维西县1332万元、开发区3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