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17 09:22:45

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李国忠) 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1月10日,我州交警按照公安部、公安厅部署和要求,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50天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为“两客一危”车辆、校车、“营转非”大客车、7至9座小微型面包车及小微型普通客车。

期间,我州交警全面清理安全隐患,强化源头监管。集中开展“清零”行动:应用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车辆、驾驶人违法违规情况集中排查清理,对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驾驶人存在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等情况的,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书面告知、向社会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督促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接受处罚。

集中开展“营转非”大客车见车、见人活动:掌握车辆状况、运行情况,提示车主严禁非法营运,并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集中开展进企业活动:交警联合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客运企业(站)严格履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督促企业加强车辆安全检查,配齐冬季行车安全装备,加强驾驶人冬季行车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安全驾驶培训;督促客运站(场)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GPS车载设备有故障、乘客未系好安全带、行李舱违规载货、逃生锤缺失、灭火器失效、安全通道不畅的客运车辆出站上路行驶;督促危化品运输企业加强车辆管理,保持车辆外观标志标识、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配齐押运员。将违反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违规报警记录高,擅自改装安全带装置、使用假安全带或者不规范使用安全带等行为记录在案,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重中型货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侧后反光标识的,责令限期依法依规粘贴;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禁止从事运输并限期整改;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

集中开展约谈:联合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集中约谈发生过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交通违法突出、事故隐患严重的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集中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好“两客一危”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集中排查外来重点车辆:对辖区从事“两客一危”、电力施工、道路工程建设等业务的外省区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员,外省籍“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和押运员,进行全面排查,并建档管理,纳入监管视线范围。

全面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严处重点交通违法。集中开展缉查布控会战:对重点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以及有5次以上超速违法未处理的社会车辆,将车辆信息、违法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与其他严重违法同步在全省范围布控查缉,提高对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的及时发现、干预和拦截率,提高现场查处率。

集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期间,每10天组织一次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挑选精干力量组建专业执法机动队,突出重点,科学用警,精准打击,并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扩大打击范围。

集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交警中队联合各乡镇派出所、农机管理等部门组成执法小分队,加大对县、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结合农村交通特点,突出节假日、街天、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格查处无牌无证,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全面启动“两站、两员”,把好村口路口。发挥“两站、两员”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劝导、阻止面包车违法超员,货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把好出村、上路关口;在街天、节庆群众聚集期间,增设临时劝导点,加强劝导;组织人员对“两站、两员”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导检查、突击检查,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履职。

全面加强冬季恶劣天气应急管理。认真总结以往冬季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高度重视极端天气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及时预判预警恶劣天气的不利影响,主动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预警和安全驾驶宣传提示;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远端控制与近端管制相结合,组织主要公路交通分流管控和宣传引导,同时,加强应急救援和快速处置,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紧紧围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高密度大容量宣传交通安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通过50天集中治理,消除了一批源头安全隐患,一批“致乱致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严查、严管、严处,为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奠定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