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贫困村脱贫退出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开展了民主评议、公示、逐级申请退出、审核等方面工作,同时,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5个验收小组对全市16个贫困村进行了验收,并对脱贫人口进行了随机抽检验收。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1、贫困发生率;2、道路硬化到村;3、贫困村通动力电;4、通广播电视;5、通网络宽带;6、农村饮用水有保障;7、卫生室建设;8、公共活动场所;9、适龄儿童有学上等九条标准进行了验收,结果表明,我市纳入本次脱贫的贫困村、贫困人口各项指标均能达到中央、省规定的相关标准。因此,经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新建村等16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序列,现予以公告,若有不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建议和意见。 监督电话:0887-8222071 附:香格里拉市贫困村退出名单公告 香格里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