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香格里拉市狠抓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该市按照云南省法律援助“6+2”模式开展法律援助,从基层工作站开始,全市形成了二级法律援助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工作站作用,群众就近寻求法律援助,就近通过非诉讼调解解决问题,基层能解决的消化在基层,基层解决不了的到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诉讼的形式解决,使群众在本乡(镇)范围内就能得到法律援助,这一做法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从2014年开始法律援助从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逐步覆盖到老年人、军人军属、少数民族、涉农案件等范围。受援助群体明显增加,法律援助案件量明显上升。2016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2件,其中律师办理刑事案件22件,民事案件48件,未办结25件,基层工作站非诉讼案件172件。在办理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16件、老年人9件、农民工39件、妇女178件。 该市充分发挥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认真做好刑事案件辩护和民商事案件代理工作,积极参与敏感疑难案件、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2016年,共办理民事案件1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件,参与法律宣讲4场次解答法律咨询96件,代写法律文书30件,担任法律顾问7家,其中,公益性单位有2家。 香格里拉市公证处在房屋买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事项中继续担当重要职责,为自然人办理了大量财产继承、房屋买卖、赠与、析产、委托、声明、承包合同等公证。2016年,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911件。其中,出证905件、未结6件,未发现错、假证;合同履约率达100%;义务为当事人代写法律文书630份,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0多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50多人次;共受理涉外公证78件,出证78件。 (记者 陈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