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有祥同志辞去昆明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因到龄退休,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王有祥同志辞去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刘文义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汪明涛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翼昆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李茂忠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二年); 决定任命孙涛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因职务变动,决定免去刘婉秋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孙跃文为市司法局局长; 批准免去崔庆林的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肖洁的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通过任命的人员进行宣誓。(昆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