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林波) 11月23日上午,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督察情况反馈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我州设立分会场收听收看。 会议指出,云南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发展不足和保护不够并存。虽然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与中央要求,与云南省特殊生态地位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尚存在差距。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不严、高原湖泊治理保护力度不够、违规开发现象突出、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不力、落后冶炼产能淘汰不力、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流域保护区违规开发问题时有发生、个别企业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等一系列问题。 会议要求,云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省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齐抓保护,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推进部门联动,狠抓考核问责,真正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涉重金属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尽快扭转部分地区重金属污染严峻态势。继续加强高原湖泊治理,科学确定治理目标和措施,持续改善湖泊水环境质量;强力整治湖区违法建设问题,坚决遏制高原湖泊周边无序开发势头。严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坚决查处违法侵占保护区行为,加快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会议要求,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云南省委、省政府进行移交。 会议强调,省委、省政府和全省各地各部门一要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从思想深处警觉起来,拿出坚决有力的整改行动,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托和厚望。二要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要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全面压实责任,逐项对账销号;要认真查办移交案卷,严肃整改责任追究,做到理清责任、毫不容情、吸取教训、抓好整改;要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做好整改信息公开,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和钉钉子精神确保整改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要举一反三,严格自查存在的问题,一并加以整改。三要用好督察成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步伐。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我州领导杨正义、刘平、杨文祥、吾金丁争及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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