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扶贫办了解到,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目前,我省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工作全面展开。 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包括:贫困人口退出管理和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纳入管理。其中,贫困人口退出,以年初提出的减贫计划为依据,以户为单位,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退出程序要求,对2016年已脱贫的贫困人口施行退出管理。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管理,严格按照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和“五查五看”、“三评四定”的工作程序,对因灾、因病、因学等原因返贫的贫困人口,以及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的新增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低于3%为主要衡量标准,同时考虑贫困县农村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常驻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增幅、精准扶贫和教育发展为主要衡量标准;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低于3%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道路硬化、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网络宽带、农村饮水、卫生室、公共活动场所、适龄青少年入学和产业发展为主要衡量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退出程序要求,对2016年已脱贫的贫困县施行退出管理。 据了解,此次对于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入户调查及信息采集工作将于11月底前完成,经过多项检验审核后,相关数据将于2017年初全部录入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云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