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李婧) 根据纪律审查“抓早抓小”的要求,维西县纪委积极实践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新标准,将谈话函询作为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有效手段,避免问题线索的遗漏和积压。 强化谈话函询警示教育功能。维西县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案件检查室,在实施谈话函询过程中耐心细致向涉及的党员干部宣讲党纪法规,注重强调遵守“六项纪律”,注重在思想上引导他们,在讲清政策法规的同时,帮助他们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切实把谈话函询落到细节处、落到实处,时时警钟长鸣。 规范谈话函询程序。该县研究制定《中共维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对适用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作出明确界定,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提出谈话函询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县纪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采取谈话方式的,由案件检查室或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拟制工作方案和谈话提纲,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采取函询方式的,由案件检查室或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起草《函询通知书》,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发给被函询对象,被函询对象按照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写出《本人情况说明》,经所在地方、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党委(党组)主要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人签字背书后,报县纪委具体承办的案件检查室或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坚持谈话函询与调查核实相结合。谈话函询结束后,就谈话函询对象说明的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时调查核实,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督促谈话函询对象及其所在单位作出补充说明。今年以来,对问题干部和有问题线索党员干部谈话函询19件22人,经核查,其中18件反映问题线索失实,已及时了结;转立案1件1人,已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