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于今日公布了全州两级法院首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40名。同时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进行录入,并把进入“黑名单”的“老赖”的相关信息通报给银行、房地产管理等多个担有审核政府采购、融资信贷、政府扶持、招标投标等职能的部门和单位,通过与各部门联动,不定时查询被执行人的信用卡等消费行为记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乘坐飞机、高铁或睡软卧等高消费行为,以及采取罚款、拘留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该40名“老赖”所涉单笔欠款最低为5000元,最高则达到了1364万元。州法院还通过州级媒体,在报纸、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手机APP公众平台同步对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示。 001 执行案号:(2016)云34执9号 被执行人:和正平 性别:男 年龄:44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3197204081514 执行依据文号:(2015)云高刑终字第733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45702.07元。 002 执行案号:(2016)云34执9号 被执行人:杨万腾 性别:男 年龄:36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3198011200550 执行依据文号:(2015)云高刑终字第733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67277.07元。 003 执行案号:(2016)云34执9号 被执行人:赵家兴 性别:男 年龄:45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3197102250516 执行依据文号:(2015)云高刑终字第733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67277.07元。 004 执行案号:(2014)迪法执字第21号 被执行人:杨才银 性别:男 年龄:49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10225196703202553 执行依据文号:(2013)香民初字第18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杨才银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183203.00元。 005 执行案号:(2014)迪法执字第21号 被执行人:张明学 性别:男 年龄:53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12923196303036637 执行依据文号:(2013)香民初字第18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张明学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183203.00元。 006 执行案号:(2016)云34执7号 被执行人:陈平 性别:男 年龄:50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10522196605053010 执行依据文号:(2015)云高民三终字第13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原告借款1364万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007 执行案号:(2016)云34执7号 被执行人:陈坤明 性别:男 年龄:48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10522196801213018 执行依据文号:(2015)云高民三终字第13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原告借款1364万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008 执行案号:(2013)迪法执字第10号 被执行人:高建益 性别:男 年龄:53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330323196308093915 执行依据文号:(2013)云高民一终字第47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高建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1208800.00元。 009 执行案号:(2014)迪法执字第5号 被执行人:杨红生 性别:男 年龄:49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1196605030016 执行依据文号:(2013)香民初字第50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杨红生支付给原告欠款共计819000.00元。 010 执行案号:(2014)迪法执字第16号 被执行人:芮颖培 性别:男 年龄:50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222196310213910 执行依据文号:(2013)迪民初字第31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芮颖培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00元,并支付利息人民币200000.00元。 011 执行案号:(2016)云34执10号 被执行人:泸州市江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号码:204879344 法定代表人姓名:梁伟 执行依据文号:(2016)云民终5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泸州市江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4783417.00元及退还履约保证金500000.00元,合计5283417.00元。 012 执行案号:(2014)迪法执字第11号 被执行人:香格里拉县金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号码:560078009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景丽 执行依据文号:(2014)云高民二终字第190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香格里拉县金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房费2404703.00元。 013 执行案号:(2015)迪执字第1号 被执行人:维西傈水融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号码:069822133 法定代表人姓名:寸经琨 执行依据文号:(2014)迪民初字第10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维西僳水融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1964000.00元。 014 执行案号:(2016)云34执3号 被执行人:维西魏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号码:059464598 法定代表人姓名:魏新昊 执行依据文号:(2015)云高民一终字第369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维西魏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197324.60元及2014年3月1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期间的利息。 015 执行案号:(2015)迪执字第4号 被执行人:广西卓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号码:788428853 法定代表人姓名:伍文生 执行依据文号:(2014)云高民终字第216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广西卓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241263.47元。 016 执行案号:(2015)迪执字第5号 被执行人:广西卓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号码:788428853 法定代表人姓名:伍文生 执行依据文号:(2014)云高民终字第217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广西卓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201552.70元。 017 执行案号:(2015)迪执字第6号 被执行人:广西卓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号码:788428853 法定代表人姓名:伍文生 执行依据文号:(2014)云高民终字第21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广西卓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779150.38元。 018 执行案号:(2015)维执字第52号 被执行人:和素军 性别:男 年龄:40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3197609110731 执行依据文号:(2015)维民初字第59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维西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和素军应偿还申请人欠款220000.00元。 019 执行案号:(2015)维执字第53号 被执行人:和建树 性别:男 年龄:25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319910203031X 执行依据文号:(2015)维民初字第59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维西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和建树应偿还申请人欠款8200.00元。 020 执行案号:(2015)维执字第66号 被执行人:赵智光 性别:男 年龄:52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3196405120554 执行依据文号:(2015)维民初字第59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维西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智光应偿还申请人欠款45000.00元。 021 执行案号:(2015)维执字第77号 被执行人:和巍鹤 性别:男 年龄:27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3198903041911 执行依据文号:(2015)维民初字第129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维西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和巍鹤应偿还申请人欠款112950.00元。 022 执行案号:(2016)云3423执11号 被执行人:钱永东 性别:男 年龄:42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3197405180316 执行依据文号:(2015)维民初字第24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维西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钱永东应偿还申请人欠款30000.00元。 023 执行案号:(2014)维执字第81号 被执行人:张树琴 性别:女 年龄:51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3196507090062 执行依据文号:(2014)维民督字第16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维西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树琴应偿还申请人欠款30190.00元。 024 执行案号:(2016)云3423执11号 被执行人:马福华 性别:男 年龄:29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93019870802135X 执行依据文号:(2015)维民初字第280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维西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马福华应偿还申请人欠款136400.00元。 025 执行案号:(2016)云3422执41号 被执行人:杨枝俊 性别:男 年龄:51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932196510070512 执行依据文号:(2015)德民初字第193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德钦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杨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劳务款16850.00元。 026 执行案号:(2016)云3422执42号 被执行人:杨枝俊 性别:男 年龄:51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932196510070512 执行依据文号:(2015)德民初字第19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德钦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杨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劳务款12200.00元。 027 执行案号:(2016)云3422执43号 被执行人:杨枝俊 性别:男 年龄:51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932196510070512 执行依据文号:(2015)德民初字第195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德钦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杨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劳务款12690.00元。 028 执行案号:(2016)云3422执44号 被执行人:杨枝俊 性别:男 年龄:51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932196510070512 执行依据文号:(2015)德民初字第197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德钦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杨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劳务款12690.00元。 029 执行案号:(2016)云3422执45号 被执行人:杨枝俊 性别:男 年龄:51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932196510070512 执行依据文号:(2015)德民初字第196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德钦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杨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劳务款20000.00元。 030 执行案号:(2016)云3422执46号 被执行人:杨枝俊 性别:男 年龄:51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932196510070512 执行依据文号:(2015)德民初字第199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德钦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杨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劳务款5500.00元。 031 执行案号:(2016)云3422执47号 被执行人:杨枝俊 性别:男 年龄:51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932196510070512 执行依据文号:(2015)德民初字第194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德钦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杨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劳务款40410.00元。 032 执行案号:(2016)云3422执63号 被执行人:李育文 性别:男 年龄:33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925198312220335 执行依据文号:(2015)德刑初字第65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德钦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人李育文赔偿被害人人身损害赔偿金共计45000.00元。 033 执行案号:(2015)香执字39号 被执行人:浦会灿 性别:男 年龄:47岁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3196910070332 执行依据:(2015)香民督字第14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浦会灿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人民币90000.00元。 034 执行案号:(2015)香执字24号 被执行人:夏天风 性别:女 年龄:25岁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50022519910225568 执行依据:(2013)香民初字第224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夏天风赔偿原告人民币111259.00元。 035 执行案号:(2015)香执字84号 被执行人:魏国杰 性别:男 年龄:38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41272519780710823 执行依据:(2014)香民初字第15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魏国杰赔偿原告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64367.00元。 036 执行案号:(2015)香执字132号 被执行人:鲁茸定主 性别:男 年龄:41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1197507250511 执行依据:(2013)香民初字第240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鲁茸定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原告办理税务发票的费用人民币130000.00元。 037 执行案号:(2015)香执字54号 被执行人:李琼英 性别:女 年龄:46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119700517052X 执行依据:(2013)香民初字第54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琼英偿还原告人民币63880.44元及利息。 038 执行案号:(2016)云3401执35号 被执行人:彭儒杰 性别:男 年龄:27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13821198911291836 执行依据:(2013)香刑初字第49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彭儒杰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000.00元。 039 执行案号:(2014)香执字74号 被执行人:李福军 性别:男 年龄:47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21040319690201213X 执行依据:(2014)迪民终字第31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福军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退还原告房租及违约金共计38047.50元。 040 执行案号:(2015)香执字142号 被执行人:七林那杰 性别:男 年龄:29岁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3421198704120315 执行依据:(2015)香民初字第167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七林那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归还原告本金5000.00元及实际归还本金之日止的利息。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什么叫“失信人” 失信人在法律中叫做“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对失信者可以采取的限制措施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