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监督 共同治理 协作监管 近日,省环境监察总队在德钦县组织开展滇藏两省区跨界河流环保联合执法活动。来自省环保厅、省环境监察总队、西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迪庆藏族自治州环保局及两省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联合执法。 根据日前签署的《滇藏两省区跨界河流水污染防治环境联合执法协议》,滇藏两省区以金沙江、澜沧江跨界流域为重点,全面推进环境联合执法工作,确保流域内生态破坏得到遏制并好转,落实跨界水污染防治工作及水污染纠纷的协调解决,建立联合保护长效机制。2016年由云南省担任联席会轮值单位。9月26日至28日,联合执法人员对梅里雪山片区及德钦县境内金沙江、澜沧江流域生态情况及水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滇藏两省区建立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实现环境执法联动是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两地环保部门在今后的环保执法中,将积极落实《协议》要求,共同推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联动。执法活动期间,双方还举行了2016年滇藏两省区跨界河流环保联合执法工作交流会。会上,双方就完善省级环境执法工作会商制度、2017年联合执法工作要点、跨界流域应急协作联动等事宜进行了商讨,对当前滇藏两省区在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监测工作中的亮点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在深化建立完善跨区域联动应急制度、强化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能力建设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据了解,根据《协议》,金沙江、澜沧江跨界流域将作为省与省之间双方监控、监管的重点,执行省省联合环境执法制度,通过两省区联合环境执法检查,实现相互监督、共同治理、协作监管。滇藏两省区将通过建立联席会商、信息通报、联合监测预警、环境应急联动、环保准入统一门槛等多重保障制度,确保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有效开展。(云报全媒体记者 胡晓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