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金沙江和澜沧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迪庆藏族自治州近日下拨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6479.45万元,标志着该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正式启动实施。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在内蒙古、四川、云南等13个省(自治区)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内容包括对生存环境恶劣、退化严重、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施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年每亩7.5元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中央财政对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按照每年每亩2.5元的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通过绩效考评,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县(市)给予资金奖励,统筹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草牧发展。 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全面推行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划定和保护基本草原,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稳步恢复;加快推进草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牛羊畜产品生产供给水平,促进农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繁荣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云南日报 记者 尤祥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