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江初 通讯员 次里农布) 近日,州文管所、德钦县文管所完成了德钦县的州级及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竖立标志碑及说明碑相关工作。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的通知”精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和有保管机构,州文物管理所积极组织各县文管所,撰写州级及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说明碑文,并经过多次修改、校正、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碑文。截至2016年8月,德钦县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67处(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为准),其中13处公布为国家级、省级、州级文物保护单位。“茨中教堂”于2006年5月公布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茶马古道”于2013年5月公布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奔子栏佛塔殿壁画、飞来寺、东竹林寺于2003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曲赤通摩崖石刻、拖顶傈僳族大村民居建筑群、霞若摩崖石刻、雪达古木林、永芝石棺墓、羊拉佛堂壁画、扎古抗暴战斗旧址、扎塘活佛静室8个文物保护单位于2012年12月公布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奔子栏佛塔殿壁画、羊拉佛堂壁画2处保护单位改用挂墙碑,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统一用大理石碑,每个文物保护单位立一个标志碑和一个说明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