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起,将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助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0元,至每人每月2200元,其中迪庆藏族自治州每人每月3200元。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继续加强“村官”工作经费保障研究,为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官”经费保障工作,已连续两次提高补助标准。此前,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其中迪庆州为每人每月3000元)。以上两次提高补助标准所需经费均由省财政统筹安排,专项下达。(云南日报 记者 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