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承诺:选择不低于成本价的旅游线路和产品,游客的消费权益将得到充分保护 昨日,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旅行社协会共同向社会发布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28日的云南旅游主要线路和旅游产品成本价格,为旅游者赴滇旅游提供参考。这是我省自2015年以来根据市场行情第3次适时公示旅游产品成本价,也是今年8月5日启动的全省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举措。 此次公示,省旅发委和省旅行社协会向社会承诺:选择不低于成本价的旅游线路和产品,游客的消费权益将得到保护。反之,选择低于成本价格的旅游线路和产品(包括旅游购物团),消费有风险、质量无保障,游客的权益难以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维护。 新公布的成本价格包含16人以上团队分项参考报价和线路成本参考价(不含省内外机票)。分项参考报价中包含房费、餐费、车费、综合费用以及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德宏、保山、红河、楚雄等旅游热点州市的景区门票价格等。16人以上团队线路成本参考价,包含省内热点旅游线路,以及瑞丽中缅一日两城游、瑞丽中缅一日一城游、中国河口—越南沙巴一日游、中国河口—越南沙巴二日游。所有报价分为平季价和旺季价,旺季指7月10日至8月20日、春节黄金周、国庆黄金周等时间段。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民族节庆期间,根据市场供求情况价格会做相应上浮;团队人数为16人成团,达不到16人的将根据实际人数对价格进行相应上浮。另外,成本价接待标准主要是提供2星级酒店住宿、所选择线路的主要景区门票、旅游空调大巴、旅游团队用餐、持证导游服务。关于自费项目,公示中要求旅行社或导游需经游客同意,双方协商一致或应旅游者要求,但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方可安排。(云南日报 记者 储东华 朱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