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云南将打造20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到2020年,打造20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100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立覆盖全省的省、州(市)、县(区)、乡(镇)四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 《意见》要求,探索出一批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带动农村就业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助推云南脱贫攻坚和转型发展;发展1000个以上注册地在县乡的电子商务企业法人主体;发展乡村网店10000个以上;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15万人次以上;全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100%,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形成全省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浓厚氛围,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得到广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综合应用取得重大突破,全省农村基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意见》从主体培育、平台建设、物流体系、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主要任务: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农业“小巨人”电子商务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在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零售终端,对近2年电子商务盈利贡献率高于40%的农业“小巨人”企业实施奖励;加快省、州(市)、县(区)、乡(镇)四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实体店、乡村旅游点、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及农村个体网商、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者等提供服务;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深入实施“一县一品”工程,推动一批标准化水平较高的特色农产品进行网上集中营销,打造知名网络品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快递服务网络,鼓励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发展农村第三方配送,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加大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支持力度,实施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总结推广农村电子商务成功经验。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税、土地等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各地探索具有当地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记者 段晓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