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为维护我省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近日,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暑期旅游消费提示。 省旅发委提醒游客,旅游期间谨防虚假宣传、免费赠送、低价招徕、合同欺诈、口头承诺、购物欺诈等手段。对于多种多样的旅游广告宣传,游客在选择前要向经营者详细询问并核对其中的承诺事项,避免上当受骗。一些不法旅游经营者和商家会联合推出所谓的“促销”活动,购买商家商品即赠送免费或价格极低的云南旅游项目。在实际旅行中,以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景区游览、增加购物消费等方式,弥补其经营成本不足,并从中谋取暴利。游客在云南旅游时应参考我省发布的主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成本指导价,合理选择旅游产品,不要轻信低价招徕。游客出游前必须与旅行社签订旅游标准合同,并仔细审核合同条款。部分旅游经营者招徕游客或签订合同时,会在口头上随意做出承诺,实际上却无法履行。口头承诺通常无文字记录及签字确认等有效凭证,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难以维权。游客购买商品时应注意辨别商品真伪、质量及价格;要索要购物发票并保存好保质书及发票等有效凭证,需要时用以合理维权;要货比三家,不要冲动、盲目消费;在遇到不法从业人员打着“政府补贴”、“旅游扶贫”等旗号,欺骗诱导游客购物时,可以及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依法合理维权。游客若遇消费纠纷,应依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有效途径,进行索赔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 朱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