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张菊美) 近日,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按照“谁损坏,谁复垦”的原则,就关于丽香高速公路建设中涉及土地复垦监管方面问题与云南丽香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行香格里拉支行签订该项目的临时用地复垦监管协议,云南丽香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公司一次性将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资金87.2900万元上缴至建行香格里拉支行, 由三方共同监管。 经审查,该项目临时用地阶段拟损坏土地面积为10.7611公顷,拟复垦土地面积为10.2808公顷,工程静态投资宗为80.04万元,动态投资宗为87.29万元 ,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为6年。 据了解,云南香格里拉至丽江公路建设项目属于“十三五”规划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尽快完善该项目的临时用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耕保征转股积极配合专业人员编制了该项目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方案并上报州局,推进项目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