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我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工作,稳定住房消费,有效消化商品房库存,促进全州房地产业平稳发展,提出我州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意见,州住建局对全州房地产库存进行了调查,并出台相关工作措施。 调查表明,截至2015年末,全州已竣工商品房待售面积61.26万平方米,按2015年月平均销售商品房面积0.67万平方米计算,即使近期无新增开发商品房,仍需相当长的时间方可消化全部存量房。 针对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推进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意见建议,州住建局协同各相关部门切实采取措施,抓好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工作落实。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通过税费减免、下调贷款利率、下调首付比例、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等一系列的“组合拳”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向好。二是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把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范围。三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鼓励支持农民工和农民进城买房。鼓励各县(市、区)要充分吸纳在城镇生活或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进城落户,出台农民工进城购房补助、贴息等税费优惠政策,引导农民工进城购房。四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商品房去库存化方案》。结合实际,摸清底数,因地制宜,明确任务,针对有效消化商品房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创新举措,精准施策,研究制定去房地产库存方案。五是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在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多种方式鼓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力争逐步将货币化安置比例提高到50%以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由政府或棚改指挥部统一与有存量商品房、信誉好的房地产公司协调,签订优惠协议,对棚改居民购买其商品住房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优惠,并把各房地产公司持有现房的规划图、户型图等宣传展示给被拆迁居民,积极引导被征迁户自主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在征得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政府组织统一采购一部分普通商品房,作为货币化安置房源。六是积极落实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规定,今年起,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全面推行公共租赁住房以购(租)代建,购买(租赁)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七是继续抓好房地产投资工作。在抓去库存工作的同时,深入企业调研,主动服务,加强对在建房地产项目的管理,督促具备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形成投资。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尽快行动,主动配合统计部门,对照房地产统计入库条件,积极督促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做好房地产统计入库工作,确保完成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4亿元的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