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绿化委员会迪绿发〔2016〕4号 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州各单位及各部队,香格里拉市绿化委员会: 为提升香格里拉城市品牌形象,打造高原生态城市名片,建设香格里拉美丽家园,助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根据《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香格里拉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迪办通〔2016〕12号)文件精神,在秋季来临之际,经州、市绿化委员会研究,决定在香格里拉市内开展秋季义务植树活动,掀起雨季植树造林的热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香格里拉市绿化委员会按照2016年义务植树基地的规划作业设计,积极准备优质苗木,组织技术力量,区划责任地块,组织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省属驻州单位、社会团体、部队,于2016年7月18日至7月29日广泛开展义务植树,认真建立义务植树档案、实施植树登记卡制度,保证造林质量,确保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州市林业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发放苗木、现场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二、由香格里拉市绿化委员会责成建塘镇政府,组织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动员城镇和城中村居民在各居民小区开展“一人一棵树”义务植树活动,在房前屋后、边角空地、庭院栽种苗木进行绿化。 三、义务植树期间,充分利用多方渠道和新闻媒体对植树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植树造林、人人有责的共识,努力营造珍爱环境、共建美好家园良好氛围,把党和政府的号召变成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迅速掀起全民义务植树的热潮。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