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自2013年财政部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以来,我省共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01.5亿元,实施了1361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其中,88个国家级扶贫重点县实施项目986个,占项目实施总数的72.5%;省级共下达扶贫重点县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13.44亿元,占下达资金总量的62.5%,资金和资源更多地向贫困地区倾斜,助力脱贫攻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脱贫攻坚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云南抢抓财政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机遇,依托独有的民族文化、区位优势和丰富多样的生态旅游资源,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同时,找准契合点,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将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共同推进,实现了美丽乡村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同步、资金整合与脱贫攻坚整合同步、政策扶持与脱贫攻坚同步、农民致富与脱贫攻坚同步的“四个同步”。 在规划先行中,由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当前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传统古村落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抓同落实。目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重点向山区、半山区和贫困地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围绕生态旅游、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特色农业等优势明显的村落进行打造;全省已完成“十三五”期间项目储备库计划项目4545个,并纳入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 财政资金如何“四两拨千斤”?我省通过整合各级各类资金和资源,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农民、村集体和社会等各方面资金,以县级政府为主负责整合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扶贫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各类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齐心协力共建美丽乡村。自2013年以来,在101.5亿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投入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21.5亿元,州、县、乡投入和整合各类资金60亿元,引导社会投入和群众筹工筹劳折资20亿元。在分配财政资金时,对88个国家级扶贫重点县,按照乡村人口每人20元的标准(其余县、区标准为每人18元)进行测算,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支持;对贫困县上报符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自2013年以来,全省共实施1361个美丽乡村项目,其中,国家级扶贫重点县实施项目为986个,占项目实施总数的72.5%。 美丽乡村建设增加了村级集体收入,有效带动乡村旅游和农业产业发展,为群众提供就地就近就业和创业机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如:腾冲市固东镇银杏村3年累计接待游客9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1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61元,较2010年增长2.6倍,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从原先的726户减少到9户,贫困人口从2520人减少到39人;弥勒市西三镇可邑村打造的民族文化旅游小镇,村级集体年收入从4.7万元增长到3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8421元增加到9516元。(云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