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和启光) 日前,州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城区绿化苗木管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规定,落实责任,切实加大城区绿化苗木管护力度。 通知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以道路绿化、公园绿化、小区绿化、单位绿化为重点,制定完善绿化管护规章制度,建立管护长效机制,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加强领导,做好城区绿化苗木日常管护工作。要严格落实绿化管护“门前三包”责任制,杜绝并劝阻和制止擅自攀折、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倚树搭棚挂物、损坏树木花草、损坏城市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随地乱倒污水、乱扔垃圾以及违规饲养家畜家禽等行为,保持绿化范围的清洁。要加强对城区绿化苗木管护队伍的管理,提高管护人员业务能力,努力使绿化管护工作专业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各级财政、监察、审计、住建、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本次城区生态绿化全覆盖资金的监管,通过对绿化资金支付的监管,确保绿化质量和效果。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多层次、多形式宣传生态绿化工作的深远意义和现实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绿化管护工作的认识,充分调动管绿护绿的积极性,自觉保护城区生态绿化的成果。 通知规定,凡是各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化树木和苗木,确需移植的,必须经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和指定移植位置后,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移植,同时申请移植的单位或个人要向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缴纳相应的移植保活保证金;确需进行修剪的,要提出修剪方案,并报请县(市、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绿化林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毁绿、盗绿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查处不按规定移植或采伐绿化树木、苗木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现有绿化成果。 按照“一年栽植,两年保活”的原则,实行绿化质量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由于苗木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苗木管理不善造成苗木死株、缺株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