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石显尧) 25日,香格里拉市政府就《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及《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举行听证会(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细则》)。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48人。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代表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向社会公开征选产生,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的代表由听证机关邀请产生。听证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会上,听证决策发言人、起草部门责任人宣读《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及《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听证稿)并对《条例》内容作说明,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对听证稿发表意见和提问,听证决策发言人和起草部门责任人就听证陈述人的发言内容进行答辩。 据悉,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方面缺乏专门立法, 2013年10月1日施行的《香格里拉县城市管理办法》属规范性文件,实施两年多来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城市管理要求。该市结合正在开展的“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香格里拉”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提升行动,为完善城市管理功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成果,有必要通过《条例》的制定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中各部门的基础性法律地位,从立法上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制定《条例》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从2015年12月启动《条例》立法工作。 《条例》分为十二章,共九十条。主要明确了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中的城市规划与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城市市容市貌、 城市集贸市场管理、户外广告和招牌、城市养犬管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城市出租车管理、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等内容。为贯彻执行《条例》而起草的《实施细则》分为十章,共一百一十六条,对《条例》作了详细、具体的解释和补充,使《条例》更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力求规范城市管理,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安全、有序、生态、宜居、文明的城市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