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014年我局地方海事处共改造农村标准化渡船23艘,根据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局下拨2013年-2014年农村标准化渡船改建中央补助资金230万元。现按迪交发〔2016〕33号文件精神,将船主及船厂的补贴兑现工作细化如下: 1、因2015年改造的12艘标准化渡船无省补资金,局地方海事处垫付40万元作为2015年改造的标准化渡船的省补资金来推动船舶标准化改造工作,现该垫付资金需从2013-2014年农村标准化渡船改建中央补助资金中扣除230万-40万=190万元。 2、本次中央补助资金拟向船厂补助每艘2万元,合计46万元。 3、上江乡仕旺渡口的仕旺1号、仕旺2号、金江镇新建村小河口渡口的小河口1号为27客位渡船,拟每艘补助8万元,合计24万元。 4、剩余的12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拟平均分配补助给20艘20客位的客渡船,每艘为6万元,合计1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