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高原病防治中心为州卫计委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迪庆香格里拉人民医院经济开发区分院、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卫生院牌子,受州卫计委、开发区管委会双重领导。高原病防治中心核定编制数为22名,现有人员12名,临聘12人。属原开发区卫生院连人带编划转到州高原病防治中心。州高原病防治中心承担全州干部职工医疗体检工作,开发区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及医疗保障工作;高原性心脑血管疾病康复治疗;老年性疾病和慢性病康复治疗;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干部职工体检和疗养;课题研究和教学培训等工作。中心总占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为8471.3平方米。
中心共设12个科室,住院部、门诊部、体检中心、康复区。现拥有螺旋CT、DR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B超等一些医疗检查设备。可开展外科、妇产科、骨科相关手术等,业务近几年得到不断拓展。
近几年,中心全体职工负重自强、锐意进取、勇于开拓,经过不懈努力,中心各项工作取得稳步发展,管理质量不断提高,赢得了各级领导的积极肯定、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患者及家属的充分信任,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为满足中心发展的需要,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迪庆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迪人〔2006〕22号的规定,经迪庆州编委、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同意,拟计划2016年我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影像学两个专业共3名专业技术人员。
热忱欢迎有志从事医疗工作的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外毕业生前来积极应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或临床医学专科获得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不含迪庆州内的在编医师)的中国国籍公民。
(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医疗事业,身心健康;
2、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条件;
3、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人员(相对应时间为:1998年3月——1981年3月)。
4、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执业医师证或研究生学历的优先考虑。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12至2016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医疗岗位的其他人员;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有上述人员报名,请及时拨打报名监督及举报电话,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需出具本人毕业证原件、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1寸标准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2016年毕业的未获得相关毕业证件的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有效证明材料进行报名,经过各项考核合格的,在正式下文前必须提供相关毕业证件原件,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到昆明医科大学报名点现场报名,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如符合条件者被用人单位拒绝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请及时向监督部门反映。
4、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2016年3月 24日9:00至17:30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供需见面会场。
5、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和考核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方式:按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初审,报名初审合格的进行笔试。笔试考相关专业知识,以百分制计分,参加笔试的报名人员达1:1或不足1:1以及达到1:2以上比例的,笔试成绩须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方能拟定为体检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1:2以上的,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录满为止。如在录用名额内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25日上午9:00;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请各位考生准时参加。
五、体检及招聘
笔试后根据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两次为限(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公布一榜;参加体检人员和拟招聘人员公布第二榜。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人事政策办理招聘手续并办理人事代理。
六、聘用后的待遇及要求
1、中心与聘用人员签定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若违反国家法律、不遵守中心规章制度,存在医疗业务操作、处理能力弱,医德医风差等问题,中心报请州卫计委、人社部门备案后作辞退处理;
2、试用期满,经中心综合考核合格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按现行政策享受我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并从试用期开始计算工龄;
3、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该人员享受中心相关待遇。
七、聘用纪律
1、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在通知考生笔试、体检及其他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组的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组由人大、政协、纪委监察、人社等部门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秘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核实,取消考核、招聘资格;对无理取闹、妨碍扰乱招聘工作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本公告由迪庆州高原病防治中心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dq.xxgk.gov.cn)
迪庆州人民政府网(www.diqing.gov.cn)
4、报名监督和举报电话:
纪委监督电话:0887-8225471
报名咨询电话:13988701578(胡东华主任)
13988771078(办公室王主任)
附件:迪庆州高原病防治中心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临床医学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毕业获执业医师资质 | 临床医学 | 应往届全日制普通 高校生,不限户籍 |
影像学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影像 | 应往届全日制普通 高校生,不限户籍 |
合计 | 3 | -- | -- | -- |
迪庆州高原病防治中心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