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三个强化”从严从实管理干部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1 08:58:31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陈义 通讯员 钟文芳) 近日,香格里拉市委制定出台《香格里拉市市管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依法有序、惩教结合、促进工作的原则,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实现“人、事、岗、责”的相统相适。

  强化从严从实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管理工作,避免工作失误。凡出现市管以上干部严重病情、赴境外考察滞留不归、子女移居国(境)外、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现党内生活不正常,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事件,出现党员退党,境外势力、敌对势力、黑暗势力、家族和宗族势力等干扰社会稳定、网络媒体上涉及市委政府负面舆论等情况,需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市委、市政府。

  强化从严从实考勤制度,变软约束为硬杠杆。实行工作日集中到点签到及日常督查相结合的考勤办法,由市纪委、组织部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督查。建立和完善市管以上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实行日考勤、周统计、月上报制度,逐月公布考勤情况,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并将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分条界定旷工认定情形,严肃旷工、迟到、早退的处理方式。细化市管以上干部请假审批权限,明确副处级以上干部请假由市委书记审批,市级机关党工委书记和各乡(镇)党委书记、党群口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市委书记审批,市级政府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长由市长审批,特殊情况也可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或市长委托的副市长审批;市直单位和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提出具体意见,由市委组织部长审批;其余市管干部由本单位分管领导提出具体意见,由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批,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人大、政协委室和法院、检察院科室干部分别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报组织部备案。请假条原件交市委组织部,复印件由请假干部所在单位留存。

  强化从严从实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年内单位有违反干部管理制度,导致单位主要领导及其他市管以上干部被上级部门谈话并通报批评的或单位市管以上干部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当年本单位绩效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严禁干部走读现象,一经查实,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通报2次及以上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违纪个人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通报3次以上的进行行政问责,并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管理责任。 严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对于负领导责任的(包括已调离岗位的,已退休的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降级、撤职乃至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不严格执行吃空饷人员相关规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经查实,一律免职并调离岗位。出现不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命令,导致政令不畅;对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处置中隐瞒真相,歪曲事实等情形,对单位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