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初 近三年来,德钦县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及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宣传教育 推动廉政建设 “我们每年都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宣传教育,除了本部门专门组织培训外,协同各部门组织相关培训,大力宣传廉政文化。”监察局局长尼玛定主说。据了解,三年来,德钦县纪委共开展近千次宣传培训会,宣传覆盖全县每一个村村寨寨。 2014年,以纪委书记带头,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培训人员工作实际,对培训对象及受邀部门分系统、分类别的上好廉政警示教育课,全年共计上廉政党课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500多人次。 2015年,组织12场次共450名领导干部观摩“环线”教育学习。同时组织全县副处级以上干部参观迪庆州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全年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7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442人次。县纪委负责人向全县干部职工分批次上廉政党课5场次。 加强责任落实 改善工作纪律 “下乡干部大吃大喝现象看不到了,许多还与村民同吃同住,还交生活费,比起几年前有了根本的改变。”这是记者在奔子栏镇下乡时听到的群众的声音。德钦县注重党风廉政考核责任制,力求落实责任到个体。2103年,德钦县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共发放征求意见表106份,收回106份,征求到意见建议106条。对每位纪委常委、各纪工委书记以座谈形式进行了10次交流,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将量化考核责任书的内容从原有的45项精简到24项。与六乡两镇、9个企业单位、6个政法部门、15个群团及小部门、43个行政部门签订了《德钦县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责任书》。对全县六乡两镇42个村委会的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62人;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117人,村民评议干部1752人,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124人;建立便民服务机构的有5个乡镇,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有42个村。全年,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50人次,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62人次,诫勉谈话14人次,勤廉双述117人次。 2014年,先后组织25次,抽调228人次,对全县加强机关作风严明工作纪律的“五个严守、十个严格、二十个严禁、五十个不准”要求进行了明察暗访。根据检查的时间段,先后三次对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33名工作人员及25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对相关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出现两次违纪人员的单位加大惩处力度,在通报批评和约谈的基础上进行了诫勉谈话。严肃会议纪律,对会议违规的37个单位及21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全县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持续好转。 2015年,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全县100多个部门上报了自查自检报告,72个基层站所负责人、42个村委会的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520个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80人)、事业单位中90个相当于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上报了自查报告。与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和相当于副科以上的干部(事业单位)签订《迪庆州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单位承诺书》和《迪庆州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承诺的基层站所有72个,村级组织有126个,单位有300个,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有536名,相当于副科以上的有239名,承诺的个人总数为815名。加大问责力度,截至目前,行政问责9人。其中对6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对3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督问责工作 监督是纪委的重要工作,德钦县纪委认真处理来信来访案件,三年共受理近50件群众来信来访。上班迟到早退现象没有了,“脸难看、门难进”现象没有了,公车私用不见了。 2013年,德钦县纪委案件统计数为16项,其中,来信来访案7件,初核了结7项(单位2个);涉及乡科级和其他干部职工9项,其中,乡科级干部3人,退休干部2人,其他干部职工2人,村民党员2人。通过查办一批违纪违规案件,达到“办理一个案件、规范一个单位、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最终实现“两个促进”,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科学监管和科学发展。 2014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件,上级交办2件,其中,重信1件。全年共审结案件7件,共计8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3人,其他干部3人,农村党员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受党纪处分5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开除党籍处分4人;受政纪处分5人,其中,行政记大过处分3人,行政降级处分1人,开除公职1人,被处分人员中受双重处分2人,通过执纪办案挽回经济损失8.48万元。 2015年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21件。经初步核实,失实11件,适当处理5件,转相关部门1件,转立案5件,依规依纪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共立案20件,其中县纪委立案5件,乡镇纪委立案15件,涉及乡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2人,其它人员18人。审理结案20件(去年立案今年审结1件)处分违纪人员23人,其中开除党籍处分6人,留党查看9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5人,行政撤职2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救灾物资发放廉洁高效 2013年,德钦县“8·28”“ 8·31”地震,严重威胁着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德钦纪委监察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成立了德钦县抗震救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15名工作人员分成6个监督组,分别对道路疏通监、后勤保障、全镇5个村委会救灾物资发放以及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抢修情况进行监督。为救灾工作廉洁高效,确保各项救灾物资安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该县纪委以奔子栏镇为重点,拉网式反复对物资发放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到奔子栏灾区走访了解近90%农户,通过检查,对存在的分发不公、不符合规定以及滞留、多发、重发、舆情反映、维稳隐患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回声,件件有着落。对抗震救灾组织落实、人员到位、应急处置,特别是县委政府要求的乡级干部包村,科级干部包村组的在岗情况开展每天督查检查,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对灾民存疑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审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通过及时沟通协调、通报情况,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形成了监管合力,确保抗震救灾工作的廉洁高效、救灾物资的发放及时安全,使抗震救灾物资真正落实到受灾群众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