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4 11:11:52

中共迪庆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

2016年1月7日

 

一、拉票贿选类

四川省南充市公款拉票案

  2014年下半年以来,四川省委对南充拉票贿选案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经查,2011年10月19日南充市委五届一次全会前,时任仪陇县委书记杨建华用公款80万元,自己出面或安排下属,向部分可能成为市委委员的人员送钱拉票,通过拉票贿选当选市委常委;在查清上述事实的基础上,四川省委根据有关线索进一步组织深入调查,彻底查清了此次党代会之前在南充市有关干部民主推荐中存在的送钱拉票问题,以及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的失职渎职问题。上述问题共涉及人员477人,其中组织送钱拉票的16人,帮助送钱拉票的227人,接受拉票钱款的230人,失职渎职的4人;涉案金额1671.9万元。

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四川省对涉案人员全部作出严肃处理。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33人,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以上处分的77人,给予严重警告并免职、严重警告、警告或行政记大过、记过处分以及免职处理267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10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均被判处相应刑罚;杨建华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陕西省政府原副省长李堂堂拉票案

李堂堂,男,195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4月任陕西省政府副省长,2008年5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经查,2006年11月,在陕西省委换届前夕,李堂堂为使自己能够进省委常委班子,给有关人员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告诉他们即将进行换届考察,并叮嘱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内做些工作;同时还说,在普遍做工作保投票推荐的同时,要注意做谈话圈内的省级领导成员的工作。有关人员在接到李堂堂的短信后,按照其授意,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分别给有关厅局和地、县领导共50多人(次)做工作,请他们在省委换届推荐中支持李堂堂,并将做工作的情况详细告诉了李堂堂。

李堂堂因违反换届工作纪律,于2007年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0年2月,李堂堂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云南省德宏州中院原副院长杨华相拉票案

经查,2009年11月,全省法院系统民主推荐部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期间,杨华相以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请求法院系统多名干部为自己拉推荐票或在推荐时给予关照。省高院邹某某、德宏州中院陈某在征得杨华相同意后,也以打电话、当面说情等不同方式请托他人在民主推荐时关照杨华相。德宏州中院政治部教育培训科科长余某,在明知自己不属于参加第二轮推荐人员范围的情况下,利用工作便利,私自填写一张推荐杨华相为州市中院院长人选的民主推荐表投入票箱。省委研究决定,取消杨华相提名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的方案;德宏州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按程序免去杨华相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原总规划师、规划处处长胡珀拉票案

2011年11月16日,省国土资源厅召开民主推荐干部大会,推荐一名副巡视员人选,根据民主推荐结果,胡珀被确定为副巡视员考察人选。随后,有干部群众举报在民主推荐过程中胡珀有拉票行为,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立即派人进行了查核。经查,民主推荐干部大会前一天下午,胡珀给国土资源厅20多名处级干部打电话,在沟通业务工作的同时,请求对方在民主推荐时给予关照或支持。胡珀的拉票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属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取消胡珀的副巡视员考察人选资格。国土资源厅党组研究决定,免去胡珀的总规划师、规划处处长职务,调离现工作岗位。

 

广东省和平县委原副书记钟洪茂贿选案

钟洪茂,男,195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10月任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2001年4月任和平县委副书记。

经查,2001年6月,广东省和平县召开人代会选举县长,未被列入县长候选人的钟洪茂为了当选县长,在会前通过请吃饭、打电话、上门拜访等方式,要求一些人大代表投他的票。同时,钟洪茂还指使和平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黄某、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谢某等人,非法串联,并分别向29名县人大代表赠送了400 元至1300元不等的现金及毛毯等实物,请他们在选举时投自己的票。6月15日,钟洪茂通过贿选当选和平县县长,致使组织提名的县长候选人落选。

钟洪茂的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2001年10月,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判处钟洪茂有期徒刑二年。2001年12月,钟洪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山西省山阴县原副县长郭某拉票案

郭某,男,196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4月任山西省山阴县副县长,2011年5月被撤职。

 经查,2011年4月25日,朔州市委组织部在山阴县进行县四大班子全额定向推荐。当日10时3分至14时48分,山阴县副县长郭某为使自己能推荐上山阴县常务副县长,用其手机向山阴县部分县级领导干部及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81人发短信拉票。

郭某的行为违反了换届纪律。2011年5月11日,郭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时,被撤销山阴县副县长职务,降低一个职级确定为正科级。

 

 

青海省泽库县民政局原局长华某等人拉票案

 华某,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2月任青海省泽库县民政局局长。2011年11月降职任副科级干部。

官某,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4月任泽库县国土资源局局长。2011年11月降职任副科级干部。

南某,男,1962年12月出生。2010年6月任泽库县恰科日社区主任科员。2011年11月降职任科员。

俄某,男,195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8月任泽库县民政局副局长,2008年12月免职离岗。

旦某,男,195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9月任泽库县王家乡政府副主任科员。

经查,在2011年9月泽库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期间,华某、官某指使、纵容他人利用宗教“吃咒”等方式,拉拢、威迫部分基层农牧民人大代表另选他们二人为泽库县副县长,妨碍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南某在换届选举前夕,指使俄某、旦某向人大代表等散发藏文书写的《向全县人大代表提出几点要求》的材料,提议将华某选为副县长或法院院长,为华某进行拉票活动。

华某、官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换届纪律。2011年10月,华某、官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职为副科级;南某受到撤销主任科员职务处分,降职为科员;俄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旦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华某、官某当选的副县长职务被依法撤销,官某的黄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和华某的泽库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分别被罢免。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党委原委员

杜飚拉票贿选案

 杜飚,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9月任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党委委员。

经查,2006年10月,在旧州镇政府换届选举之前,杜飚为谋取镇长职位,实施了一系列非组织活动。10月23日,杜飚与镇人大代表郭某等3人商量代表联名事宜,并亲自在两张红纸上写下“提名杜飚为旧州镇第十三届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联名如下”的标题,交由郭某具体操办。10月24日、25日,郭某和镇人大代表吴某先后联络18名镇人大代表在联名红纸上签了名。同时,杜飚还多次通过打电话、请吃饭、送钱等方式进行拉票,或请有关人员帮助其做工作。10月26日,在旧州镇人代会上,杜飚当选该镇镇长。

杜飚的行为干扰破坏了换届选举工作。2006年11月,海口市琼山区委决定给予杜飚开除党籍处分,旧州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决定杜飚当选的镇长无效。2007年1月,琼山区法院判处杜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云南省红河州村组换届贿选典型案

 1.泸西县中枢镇瓦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段永康拉票贿选问题。在2007年4月瓦窑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段永康、詹柱生在第一轮选举中得票数均未过半,需进行第二轮选举。段永康为达到在第二轮选举中当选的目的,通过其妻王菊梅、侄儿子媳妇陈海香及本村村民左洪兴在投票现场和自家小卖部,以每张选票50元的价格向瓦窑村民小组的袁永波、周平贵、杜定生等选民购买选票,共计购买选票400张,花费人民币20000元。段永康通过实施上述行为,当选为瓦窑村委会主任。段永康在担任瓦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存在个人非法买卖瓦窑村小组3.36亩土地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泸西县纪委决定,给予段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非法买卖土地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2.蒙自市文澜镇土官村村委会主任普会珍拉票贿选问题。在2013年土官村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换届选举之前,普会珍为达到当选村委会主任及连任第五村民小组组长的目的,送给村民李永灿1万元人民币,让其退出第五村民小组长竞选,李永灿收钱后退出选举。同时,普会珍花费1万元人民币设宴25桌请白光陆、白锦红、李永灿等村民,为自己拉票。普会珍通过实施上述行为,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并在第五村民小组组长选举中当选为村民小组长。蒙自市纪委决定,将普会珍(非党群众)通过拉票贿选当选的问题移交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3.泸西县中枢镇桃笑村“两委”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小村党支部书记王明波拉票贿选问题。2007年4月小村村民小组换届选举前,现任中枢镇桃笑村“两委”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小村党支部书记王明波为达到当选小村村民小组长的目的,让4名村民为其拉票,并许诺选举结束后给选自己的选民每票100元或200元。选举结束后,王明波虽未当选,但仍通过王民伟等3人向相关选民兑现了承诺,共计花费76000元。泸西县纪委决定,给予王明波开除党籍处分。

4.弥勒市西一镇攀枝花村委会租舍村李冰拉票贿选问题。2013年村小组换届选举期间,李冰向其家族成员及部分村民进行拉票,先后2次大操大办宴请部分选民进行拉票,通过实施上述行为,李冰顺利当选为小组长。弥勒市纪委决定,给予李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将其通过拉票贿选当选的问题移交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弥勒市西一镇起飞村委会红万村小组长武荣宗拉票贿选问题。2013年西一镇红万村小组换届选举过程中,武荣宗选举前指使村村民乐金仙在村民中为其拉票,并许诺当选后增加乐金仙家烤烟合同面积作为回报,同时,向刘文兴许诺请其帮忙拉票,当选后把村里的工程安排给其建设。当选小组长后,武荣宗兑现了自己的许诺,为乐金仙家增加了3亩的烤烟合同面积,同时将村小组地面硬化、美丽家园墙面喷漆等总造价为34.17万元的工程安排给刘文兴承建。此外,武荣宗自2002年至今担任红万村民小组长、副组长期间,将村集体的退耕还林补助款5.44万元占为己有,涉嫌犯罪。弥勒市纪委决定,对武荣宗(非党群众)拉票贿选问题移交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6.蒙自市雨过铺镇观音村上寨村民小组长张学龙拉票贿选问题。现任村小组组长张学龙在2013年观音村上寨村民小组换届选举前,为达到当选村民小组组长的目的,委托其弟张华龙、侄儿张建华等人以每票300元的方式在村民中为其拉票,共计花费18600元。张学龙通过实施上述行为,在选举中当选为观音村上寨村民小组组长。蒙自市纪委决定,对张学龙(非党群众)通过拉票贿选当选的问题移交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二、干扰换届类

湖南衡阳破环选举案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

2014年1月2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涉衡阳贿选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童名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中央通报了这起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并强调,衡阳破坏选举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党的纪律的挑战,必须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2014年8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经审理查明:童名谦在担任衡阳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贿选大面积蔓延。

衡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对5名未送钱拉票但工作严重失职的省人大代表,依法公告终止其代表资格。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及3名未收受钱物但工作严重失职的市人大代表辞职。另有6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此前因调离本行政区域已经终止代表资格。分两批给予466人党纪政纪处分,立案侦查68人,其中50人已移送起诉。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委原书记杜欣诽谤他人案

杜欣,男,195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1月任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委书记,2005年明确为副厅级职务。

经查,杜欣对平顶山市委主要领导心怀不满,为达到利用换届之机将其“赶走”的目的,于2006年11月初,指使司机化名在平顶山和郑州为其各购得一张手机卡,并于11月11日至12日,在乘车前往郑州途中和平顶山住处时,使用这两张手机卡,编写了侮辱诽谤市委主要领导的短信,分别发给平顶山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县处级领导干部等170多人,严重妨害了平顶山市委换届选举工作,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此外,杜欣利用担任平顶山市新华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或索取贿赂人民币524.19万元、美金2.5万元,非法占有人民币7.5万元,生活腐化。

杜欣的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2007年12月,杜欣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山西省太原市原市长张某违反选举纪律案

张某,男,195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山西省政协副秘书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长治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2006年4月任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2月被免职。

    经查,2011年1月中旬,在山西省“两会”召开前夕及人代会期间,张某与太原市政府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崔某多次议论人代会选举问题,对省人代会提出的选举办法和拟选省领导的候选人不满,同时张对自己多次作为省级后备干部而未被列为候选人有情绪、发牢骚。随后,崔指使他人购买了不记名手机卡。在张的直接影响下,崔编辑了一条干扰选举的短信,并根据张提供的省人代会会议《秩序册》和部分代表电话号码,于1月22日深夜和23日晨,向数十名代表发送了干扰选举的信息。省委发现后,及时采取了果断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加强选举的组织工作,保证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张某和崔某的行为违反了选举纪律。2011年2月18日,张某被免去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5月13日,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月19日,崔某被免去太原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4月13日,崔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恩阔诽谤案

 李恩阔,男,汉族,1972年10月生,湖南省邵阳市人,1997年参加工作,200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起历任《红河日报》副主编,《云南教育》报刊社副社长等职。2009年5月任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4月主持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工作。

经查,李恩阔在红河州工作期间,曾对红河州委某主要领导产生不满。2011年8月,李恩阔道听途说了解到红河州委某主要领导可能会列入省委换届考察对象。为发泄私愤,损毁领导形象,使其在换届时无法成为省级领导推荐人选,李恩阔凭自己想象、故意捏造事实,于8月28日上午在办公室电脑上编写了标题为《红河州委某领导妙评高尔夫》的电子档案,交给其友肖某,要求肖某在省委换届考察开始时发在互联网上并找人跟贴。肖某按照李恩阔的安排,于9月3日至5日期间,分别通过某桑拿中心和肖某办公室的电脑在互联网上发出了《红河州委某领导妙评高尔夫》的网帖。李恩阔多次查看并跟帖,诽谤领导。

李恩阔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换届纪律。2011年10月17日,省委高校纪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给予李恩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江西省于都县委原书记胡健勇干扰换届案

胡健勇,男,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省委农工部办公室副主任,赣州市委副秘书长,兴国县委副书记、县长,定南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2009年2月任于都县委书记,2011年8月被免职。

经查,2011年4月以来,胡健勇因自己未被列为拟提任副厅级干部人选而心存怨恨,指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某组织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刘某(李某的妻侄)等人,肆意捏造虚假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匿名书信、知名网站发帖等方式对赣州市2011年换届工作和有关领导同志进行造谣诬蔑,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胡健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换届纪律。2011年8月,胡健勇被免去于都县委书记职务。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因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目前胡健勇已被纪检机关“两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湖南省邵东县原副县长舒某干扰换届案

舒某,女,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12月任湖南省邵东县副县长,2011年6月被免职。

经查,邵东县副县长舒某想在换届时当上常务副县长,并认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某是自己的竞争对手。换届考察前,舒某指使其外甥县房产局办公室干部赵某,于2011年4月23日向邵阳市委领导发匿名短信,称邵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某在拉票,搞非组织活动,想当常务副县长,请求组织派人查处。另外,舒某还找邵东县乡镇的党委书记、县直机关负责人等50多人,要求他们在组织考察时推荐自己。

 舒某的行为干扰破坏了换届选举工作。2011年5月13日,邵阳市纪委对舒某采取“双规”措施。6月9日,舒某被免去邵东县副县长职务。目前,有关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贵州省盘县羊场乡党委原委员谢某等人破坏选举案

谢某,男,196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5年6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羊场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赵某,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05年3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羊场乡党委副书记。

匡某,男,196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1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羊场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某,男,196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1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羊场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经查,在2006年8月13日盘县羊场乡召开党代会前夕,谢某、赵某、匡某、罗某等4人为达到使组织提名的乡党委书记候选人张某落选的目的,私下向代表打招呼,并在党代表分组讨论时恶意否定乡党委以及张某的工作,误导其他代表,致使张某落选。

谢某、赵某、匡某、罗某等4人的行为干扰破坏了换届选举工作。2006年9月,盘县县委研究决定,给予谢某、赵某、匡某撤销党委委员职务处分,给予罗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4人改任非领导职务。 

 

                                                                 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

                                                            2016年1月7日印发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