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提案工作基本情况 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书面意见建议74件,经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73件,立案率为98.6%。其中:委员个人提案69件(含联名提案14件),占94.5%;集体提案4件,占5.5%。提出提案和联名提出提案委员159人次,占委员总数的72.3%。一年来,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截至2015年10月底,各承办单位对所办提案均作书面办复,书面办复率达到100%。在立案的73件提案中,已办理和正在办理的(A类)49件,占67.1%;已纳入计划办理的(B类)14件,占19.2%;由于受政策限制暂时不能办理的(C类)10件,占13.7%。收到委员反馈意见表73份,表示满意69件,占94.5%;基本满意4件,占5.5%。各承办单位以座谈会形式进行面商的有33件,占45.2%;走访面谈23件,占31.5%;电话沟通17件,占23.3%。各承办单位认为提案可行可操作69件,占94.5%;可行但难以操作4件,占5.5%。认为提案属一事一议62件,占84.9%;属一事多议10件,占13.7%。认为提案质量高的45件,占61.6%;质量较高27件,占37%;质量一般1件,占1.4%。未立案1件作为社情民意或工作建议交相关部门处理,并与提案人进行了沟通说明。总体来看,2015年提案内容丰富,质量稳步提高,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经济建设方面,委员们围绕城市交通、规范房地产开发、发展旅游业等问题,共提出提案12件,占16.4%。 政治建设方面,委员们围绕维稳工作、调整行政区划、推进依法治州等问题,共提出提案9件,占12.3%。 文化建设方面,委员们围绕藏学研究、文化遗存的保护和发掘、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等问题,共提出提案10件,占13.7%。 社会建设方面,委员们围绕优化公共服务、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问题,共提出提案30件,占41.1%。 生态建设方面,委员们围绕建设美丽迪庆、古树保护、环境污染治理、龙潭湖水质改善等问题,共提出提案12件,占16.4%。 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加强服务引导,着力提高提案质量。一是广泛征集提案线索,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信息。二是倡导委员提交平时提案。三是抓集体提案。四是抓提案审查关。 (二)加强督办力度,推动提案办理质量。一是坚持由州委、州政府领导阅批和督办重点提案制度。二是坚持和完善分层次督办制度。三是坚持分管副主席审查提案办理制度。四是坚持提案办理考核机制。 (三)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提案服务质量。一是建立和完善提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二是继续开展双向互评制度。三是搞好服务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力度。五是加强学习交流。 2016年工作建议 打牢基础,努力提高提案整体质量。把提案质量放在首位,针对薄弱环节,做好有关工作。一是改进提案选题征集工作,征集时间前移至每年全会召开的前三个月,以便让提案者有充分的思考、调研和撰写时间,确保提案质量。二是强化调查研究重要性认识,要形成“深入调查研究是产生高质量提案的重要保证”的广泛认识,倡导广大政协委员每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调研,力争在政协全会前拿出一份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切实提升委员建言献策和提案质量。三是加强闭会期间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充分发挥平时提案在提高提案质量、增强提案办理实效方面的支撑作用。 抓住关键,注重增强提案办理协商实效。一是突出重点,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加强州政协主席班子对重要提案的面商、跟踪、督办力度。要将督办提案与专题议政有机结合,增强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与州委督查室、州政府法制办的合作,以重点提案为主,有针对性地选取提案较为集中的承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推动提案办理落实和成果转化。二是开展提案“回头看”工作。要针对上年度B类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切实提高提案的吸收采纳率。三是继续开展好双向互评制度。创新和改进“提”“办”双方双向评议工作,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实现双方良性互动,切实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四是争取部分提案办理经费,着力解决基层政协委员提出改善基础设施类提案的办理力度。 增强合力,切实提升提案工作服务水平。政协提案工作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委员主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发挥提办双方沟通交流的平台作用、服务委员知情明政的桥梁作用、提案办理落实的催化作用。一是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的组织协调,主动与州委办、州政府办、承办单位、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委会的配合,合力推动工作。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从提案的提交、审查、交办等方面的网络化运行。三是加强提案工作的宣传,推介人民团体、政协各专委会和委员通过提案认真履职的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