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1名旺角暴乱者被控暴动罪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14 10:08:20

在香港旺角暴乱事件中,再有一名23岁男子被控“暴动罪”于13日早上提堂,至今已有41人被控“暴动罪”,其中一人提堂时改控“非法集结”。

13日提堂的被告霍廷昊,23岁,报称无业。控罪指,被告在2月8日晚上至9日凌晨,在旺角一带与其他人士参与暴乱。案件暂时无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4月再提堂,等候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和索取法律意见。

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13日表示,有人指责食物环境卫生署与警察连手扫荡无牌小贩,导致骚乱,有关说法不公平,亦不应被用作发动暴力袭击的借口。

高永文表示,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直至年初一晚9时,都没有在旺角采取行动,但已被超过50人包围叫嚣、侮辱和冲击,有小贩管理队员受伤,亦有人用小贩车推向和追逐食环署人员,令他们人身安全受威胁,在无可选择下寻求警察协助,他们在警员到场后不久离开。

此外,13日凌晨香港再发生疑似纵火事件,葵涌八号货柜码头停车场发生三级火警,现场曾传出多次爆炸声,消防员在凌晨约2时许将火救熄。火警共波及31辆各类车辆,所幸无人受伤。

消防人员初步调查后认为起火原因可疑,警方暂列“纵火”案件处理,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此前,旺角地区已连续发生疑似纵火事件,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黎栋国表示依法处理旺角暴乱 各方继续声援警方严正执法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黎栋国13日表示,香港《公安条例》第19条列明构成暴动罪的情况,警方调查旺角暴乱事件,认为有表面证据显示一批人干犯该罪,按此提出起诉。

黎栋国13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指警方对违法事件有责任调查和拘捕疑犯,并将搜集所得证据呈交法庭裁决。他重申,香港是法治社会,无人可凌驾法律,不能采用违法手段。

对于警方在旺角暴乱中的执法行动,13日再有社会团体或在报章刊登声明或亲到警署对警方表示支持。

香港海南社团总会10多名成员,13日到旺角警署支持警方在旺角暴乱中的执法行动。他们说,当晚警方表现克制,但有不少示威者追打警察,希望市民对警察不要带有政治意图。他们认为警方的行动是要维护社会秩序。

全港各区工商联、肇庆云浮各邑同乡总会13日则分别在报刊刊登声明,强烈谴责旺角暴乱,支持警方严正执法。全港各区工商联的声明说,暴力乱港,天理不容!该会恳切希望特区政府严格执法,对策划、发动、参与是次暴乱的人士及团体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绝不姑息!该会亦希望全港市民抵制任何乱港行为,共同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

香港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也表示,旺角暴乱事件,警方果断执法,将负面影响减低,暂时没有收到外地旅客查询事件。他相信,不少外地旅客仍觉得香港治安良好,事件对旅客来港意欲影响不大。(新华网)

责任编辑:和玉凤